西城中心学校大型活动、课间活动、就餐制度

2024-04-08 16:22 来源:霍山县衡山镇西城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县衡山镇西城中心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教育局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霍山县衡山镇西城中心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 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班队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 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师及时关注、提醒、监管。

第六条 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得破坏公物。。

第七条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 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 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 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上课教师)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  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 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阻止。

 

 

 

 

 

 

 

 

 

 

 

 

 

 

 

 

 

 

 

 

 

 

 

 

 

 

 

 

 

霍山县衡山镇西城中心学校食堂就餐

管理制度

   

1、就餐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校食堂管理规定。

2、就餐师生应注意自己的个人卫生,购饭票就餐

3、在食堂就餐的学生不准购买校门口摆摊食品、饮品,更不允许将外买的食品带到食堂就餐。

4、学生在购饭时应按序排队,不准夹塞、拥挤。举止要文明。

5、师生应爱惜粮食,吃饱吃好,杜绝铺张浪费。

6、师生在就餐时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打闹及有不文明的现象发生。

7、师生在就餐时应爱护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清洁,禁止向桌面、地面倾倒饭菜,吃剩的饭菜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

8、学生在餐厅内不准从事与就餐无关的活动。

9、非食堂工作人员及师生,禁止进入食堂的食品分配操作间,确保师生用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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