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磨子潭镇中心学校课题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拖堂,反之,由此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将由该堂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3、修身养性,涵养师德,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任课教师要落实课堂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学生应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
5、学生到专用教室上课,一律排队前往,整队和安全在由任课教师负责。
6、体育课上课铃响之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开课之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课堂教学中注意做到:
(1)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等,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配饰品及穿皮鞋。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制较弱学生和特异体制学生。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①迅速通知班主任,值班负责人。情况复杂者,第一时间汇报。
②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立即在联系镇卫生院并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
③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书面情况报告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列队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散乱行动,擅离场地等不严肃、不安全行为。
7、体育组每月对体育设施全面检查一次,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汇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核实准确后安排整改、维修。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9、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施、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10、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必须做到:
(1)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上报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一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并指定学生安全员协助教师工作。
(4)带队领导、年级主任要保持通讯正常,确保联系通畅。
11、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的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12、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磨子潭镇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