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子潭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4-03-07 10:16 来源:霍山县磨子潭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公共财产和师生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保障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校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长:王先伍

副组长: 汪 余  余方江  项斌

  员:邵文虎、潘向阳、李文锦、各班主任

具体分工如下:

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王先伍书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汪余副书记(实施和落实学校中的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

学校的各处室负责人是该处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处室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学校办公楼、会议室管理责任人:办公室

各幢宿舍楼、各教师宿舍楼、食堂、露天公共场所、配电房、变压器室管理责任人:总务处潘向阳主任

各年段室、各教室、各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教室管理责任人:教务处邵文虎主任

团队活动室、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各社团专用教室责任人:团总支李文锦书记

2、学校中各处室下属的各部门管理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是相关岗位的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学校确定下列部门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

实验室、教室、图书室、阅览室、计算机教室、学生公寓、食堂。

2、学校举办集会、文艺演出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应当报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检查消防情况,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3、校园内,在严禁烟火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

4、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计算机教室等有学生学习休息时应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5、电力设备管理:

A、学校的总务处组织安装校园内的电力设备,应考虑设备、管道、线路承载能力,不能超负荷运行,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B、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安装使用的电器、线路要符合安全规章要求。

C、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电器。

D、不得用其他导线代替保险丝。

E、严禁使用粗制滥造、无安全措施、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和三无产品。

F、电力维修人员定期检查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并及时做好处理。

7、消防设施的管理

A、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有问题应及时报告。

B、由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校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C、建立灭火器档案。

D、消防器材、灭火器材放在醒目位置,不得被遮挡影响使用或挪作他用。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三、防火检查

1、学校每日进行防火检查。由值班领导和教师每晚在学生离开教学大楼后进行大楼防火安全检查;各办公室及老师管理的部门,在人员离开之前由该室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治安办负责全天24小时的防火安全检查。

2、检查内容:用电设备、疏散通道、易燃易爆设备、管道、灭火器材等。

3、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当发现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当场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四、奖惩

1、学校对各消防安全责任区的考核与职责奖考核挂钩,考核结果,由校行政会议审议决定。

2、凡携带火种进入实验场地等严禁烟火的场所,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实行行政处理。

3、凡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电器总开关等,除教育外,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五、该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及在校园内的所有人员。

                           

 

 

磨子潭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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