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子潭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025-03-20 08:52 来源:霍山县磨子潭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在学校收支审核权限下移的背景下,为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宗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努力提高我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加强会计核算,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四、学校财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的体制。学校财务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对重点项目和工程,严格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学校领导班子和职代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必须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
    五、严格统一采购与报销管理。物品采购由学校统一负责,报销
的单据要求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每张单据应填写单位名称、业务内容、填制时间、单位、数量、大小写金额一致、填制单位公章等,不完整的单据不予受理,没有经办人、验收人、领导审核签字的单据不予报销。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支出,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
      六、学校财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制,收支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财务开支项目须经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学校建立校长统一领导,由各处室、教师代表、财务人员共同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财务实行有效管理,明确各自权限和责任,设立相互牵制机制。
      八、学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权限分离,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九、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学校收取的学费等预算外(非税)资金必须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亮证收费。
 
 
 
霍山县磨子潭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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