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子潭镇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2025-03-20 09:51 来源:霍山县磨子潭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师生造成的健康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起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四)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重视事故防范和应急等的宣教培训。

    二、事故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三、救助体系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总指挥:王先伍 

副总指挥:汪余  余方江  项斌

成员:中心校二级机构负责人  各校、园、教学点负责人

    职责:

    1、启动磨子潭镇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6、向中心学校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小组、应急处置小组、现场控制小组、医疗救助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信息资料小组、善后处置小组。

    (二)学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由总指挥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

    由指挥部正、副总指挥组成,其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它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追究。

    2、应急处置小组

  长:汪余

  员:各校、园、教学点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迅速到达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掌控现场情况,阻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2)协调各工作组的有关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组汇报事故情况;

    3)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3、医疗救助小组

      长:余方江

      员:各校、教学点教务主任

    主要职责: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害人员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

    3)接待受伤害人员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4、现场控制小组

  长:项斌

      员:各校信息员

    主要职责: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受伤害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协助公安等部门组织疏散群众,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5、后勤保障小组

  长:潘向阳

  员:各校大队辅导员

    主要职责: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交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的后勤保障工作;

3)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6、信息资料小组

  长:邵文虎

  员:各校安全信息员

    主要职责:

    1)事故过程的各种文字材料、图像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2)及时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3)积极妥善做好媒体采访报道工作。

    7、善后处置小组

  长:汪晓湉

  员:各校报账员

主要职责:

(1)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

(2)开展保险理赔工作、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各学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县局有关指示。

    ()应急指挥部相关信息

   磨子潭镇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中心校办公室,电话:05645611567

    四、运行体系

    ()监测

    各校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分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预警

    各校食品安全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所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报告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检测,及时报告。

    ()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均属报告范围。

    ()报告时限

    发生(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卫生机构及教育局报告;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各学校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害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报告的信息要有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即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中心校投诉举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中心校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县教育局、当地政府报告。

    五、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一般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事故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响应措施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中心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较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中心校在县教育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剧,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紧急处置

    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经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有关专家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教育局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中心校应急指挥部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继续进行监督,及时跟踪整改情况,汇总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并通报处理结果。

    六、后期处理

    ()善后处理

    学校要按照所发生事故等级做好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在规定时间报中心学校。

    七、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经中心校应急指挥部上报教育局授权后,由县教育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医疗保障

    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专兼职校医,有条件的建立医务室,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救护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心学校。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中心学校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措施,会同卫生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资金保障

    学校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遇重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则立即上报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向县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补助经费。

    () 演习演练

    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生命至上”这根弦。

    八、宣教培训

    各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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