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家庙镇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2024-03-30 10:51 来源:霍山但家庙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但家庙镇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六届三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为建立健全教师职称评聘长效工作机制,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大力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特修订本办法。

一、评聘程序

1、成立但家庙镇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宣传、组织与实施。

2、凡符合安徽省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要求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并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额允许条件下,均可自主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岗教师不得参与评聘指标的竞争。

3、评聘考核实行量化测评。同一系列,根据量化得分和岗位指标依次确定推荐名单,中小学之间、中心学校与农村小学之间职称晋升指标不得混用(待人社、教育主管部门新政策出台之后,再予以调整)。

4、任期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或延期申报职务评聘。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得申报评聘;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狭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评聘;

4)、原岗位基本任期年限内,年度考核没有全部达到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不能评聘。

5、凡临近退休年龄的教师,如果有指标,可提前一年优先考虑。

6、对任期内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达聘任要求者,可依据聘约解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中心学校将逐步建立能上能下的动态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机制,并积极探索“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的运行模式,从体制和机制上加强聘后管理工作。

二、考核内容

(一)、年限测评

1、教龄年限。20年以内每年计1分,20年以上(含20年)每年记1.5分,30年以上(含30年)每年计2分。得分分段累加。工作以来离岗进修或脱岗间断年限应予扣除。

2、学历年限:中师、大专、本科(双专)学历在小学,大专、本科(双专)、研究生学历在初中,每年分别计11.52分。得分分段累加。中小学教师任教期间,如当时学历与工作岗位不符,不得加分。

3、任职年限:任现职每一年计1分,已取得高一级职务,从批准之日起每周年计3分。得分分段累加。

(二)、教学实绩

1、质量检测成绩:近三年小学教师在镇暑期质量监测中,初中教师在教研片联考或其他方式评比中,位列末位计2分,每提高一个名次依次递加1分,镇学科第一名加1分。中考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在镇级评比的基础上另加543分。跨学科、跨年级教师教学成绩按《评价》折算方式计算,专任非统考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由学校视工作表现综合评价,确定得分。

2、质量抽测成绩:任现职以来,在县局组织的教学质量抽测中,获全县前5名分别计54321分。

3、辅导学生(集体)获奖奖分:

1)、年限:近三年;

2)、辅导教师的确认:以各校(部)上报的原始资料为准,是少年宫辅导学员的获奖学生,且班级辅导教师、少年宫辅导员两人共同辅导的,分别给予最高量分。(上报辅导教师名册中应注明)

    3)、分值的计算方法:

    a、同年度、同一辅导教师、辅导多名学生获得同类奖项,只以其中最高奖项量分;

    b、同年度、同一辅导教师、辅导同一学生获得多类奖项,只以其中两项最高奖项累计量分;

    c、同年度、同一辅导教师、辅导多名学生获得多类奖项,以其中最高奖项累计量分。

    4)、分值认定: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奖3210.5分,省、市级一次递奖0.5分,镇级一等奖奖0.5分。

5)、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表彰的,如优秀级班集体、优秀群团组织、各类文体集体活动等,辅导教师给予加分。县级2分,每降一级递减0.5分,每提升一个级别加0.5分。(教师绩效考核参照执行)

4、没有参加质量检测人员,按参加竞聘人员的质量检测平均数计分;辅导学生(集体)获奖出示原始上级文件或证书,累计奖励分值不超过10分;没有组织辅导学生和参加抽考人员,分数可得此二项竞聘教师中最低分的50%计分。

   (三)、教研成果

1、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评选:获省、市、县、镇级分别计4321分。

2、教学论文评选:任现职以来,每年以1篇最高层次论文计算(县级以文件为准,市级以上提供证书),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21分;获市、省、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相应递奖0.5分;镇一等奖奖0.5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视同级别论文一等奖奖分(包括CN刊物,字数1000字以上,以刊物或其他证明材料为依据,同内容就高计算)。

4、教学竞赛成绩:任现职以来,教师参加各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微课、一师一优课、信息化、基本功等教学竞赛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3210.5分,获市、省、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依次相应递加0.5分。小学镇级、初中教研片教学竞赛一等奖奖0.5分,其他等级奖项奖0.25分。同期同类竞赛以最高级别或最高分值计算。

5、课题研究成果:教师参加县级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参加课题研究且获得奖项,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奖3456分。

6、如没有组织教学竞赛和参加课题研究,分数可得此二项竞聘教师中最低分的50%;教学论文、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教学竞赛成绩、课题研究累计奖励分值每项不超过6分。

(四)、政府及部门表彰、考核

1、任教以来,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教学方面除外)政府表彰,分别计4321分,获得部门表彰分别依次递减0.5分;中心校表彰等同镇政府表彰。表彰情况须提供证书或原始证明材料,得分可累加。

2、任教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每次计1分,得分可累加,但必须提供考核证书或文件。

3    近三年,任中心校校级班子,校二级机构和小学校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小学副校长和教务主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男女生辅导员、电教管理员、学籍管理员等分别计21.510.5分。

三、附则

1、如出现量化考核分数相同且指标有限时,《教师评价》最近一年得分靠前者优先评聘。

2、各项考核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原始证件,如不能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该项不得加分。

3、本办法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正式施行。解释、修订工作由中心学校具体负责。

附:但家庙镇教师职称评聘量化打分实施细则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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