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霍山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中心校初中部和小学本部合在一起考核;中心幼儿园依据中心校方案,结合园内实际进行考核。
四、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津贴依据年度考核等次结果发放。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的比例,可以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当年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教辅资料的;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旷课(工)5天,无正当理由超假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达30天的;
(四)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五)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未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故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七)师德单项考核或年度量化考核分数低于60%的;
(八)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的。
年度考核等次作为下一个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发放其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则全额按月打卡发放。年度考核主要依据为上学年度(学期)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工作贡献等。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年度考核等次与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下一年度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每学期(按6个月计算)开展一次,内容包括教师的德、能、勤、绩,分项赋分,总分100分。
根据工作实际,我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项目与考核内容如下:
(一)校长津贴。中心学校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每人每月80元,中心幼儿园负责人每月50元(中心校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比照执行),校长津贴发放依据霍山县教育局绩效考核结果及中心学校班子、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职责,经考核得分率达90%的足额发放;未达标的,按10分一档(不足10分的视为10分,后同),每档每月扣减10元。校长津贴折合成分值计入绩效考核分数,即校长津贴金额÷每学期全体教职工平均分值金额=校长津贴得分。津贴和工作量不重复计算。
(二)班主任津贴。中心学校(本部)班主任津贴,一至五年级每人每学期400元,六至八年级每人每学期600元,九年级每人每学期750元。中心幼儿园按要求设置班级,班主任津贴依照小学教师标准执行,从幼儿园教师系列中提取。中心校班主任津贴根据《星级班级评比细则》《星级宿舍评选细则》进行考核,中心幼儿园比照《星级班级评比细则》执行,班主任津贴按学期发放;班主任津贴折合成分值计入绩效考核分数,即班主任津贴金额÷每学期全体教职工平均分值金额=班主任津贴得分。
(三)教职工考勤、工作量(含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与教育教学实绩考核。
绩效工资总额中除上述津贴外,统一用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实行量化考核,满分100分,其中:
1.考勤10分。考勤主要考察教师的出勤情况。各学校在中心学校指导下依据《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考勤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进行考核。
2.工作量35分。工作量实行分类考核,包括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与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量,还包括由学校安排的校内外兼职工作量、节假日值班、施工质量监督等可预见的加班工作量等。
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量化出所有岗位的周工作量并通过双向选择,科学合理搭配每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其周工作量均衡,但个别因不能胜任而又不愿做其他兼职的则不得勉强搭配重要岗位。关于教职工工作量(按周计算,小学部和初中部的工作量折合计算)得分计算公式为:
学校行政工作量=教师平均课时×岗位系数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分
中心校办公室管理人员工作量依据岗位职责(详见《佛子岭镇中心学校学校管理章程细则汇编》),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等次达合格及其等次上的,按教职工平均课时计算工作量。
中心幼儿园参照《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岗位折合办法》(详见附件2)进行考核。
3.教育教学过程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师德行为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等。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其备、教、批、辅、研、训等常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及教研活动参与情况等,由中心校依据《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教育教学过程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考核,其中,教学月查依据《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常规教学管理细则》按月开展,教学月查得分=教学月查平均分×5%。专职后勤服务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学校安排工作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4.教育教学实绩2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表现,承担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具体分值分配为:师德师风5分,教师培训5分,教学实绩最高得分者为15分。由中心校根据《佛子岭镇中心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成绩评价方案》(详见附件4)进行考核。
(四)县管校聘人员绩效。县管校聘人员由受援学校考核并返还其绩效得分位次比例后,参照学校位次折合相应分数发放。
(五)绩效工资计算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春、秋两个学期由教职工所在学校与中心校于学期结束后考核、造册,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打卡发放。校长津贴从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总额提取以后部分按比例分到学校,作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个人奖励性工资计算公式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其他津贴或奖金。
六、相关政策
(一)经县教育局批准借调在本县教育系统内工作的,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到原工作单位,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
(二)长病人员(指患癌症、精神病、脑溢血等特殊病例人员)经县卫生部门鉴定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或其它工作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一学期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从第三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四)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县教育局批准到民办学校任教的教职工及其他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五)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教育局批准的脱产进修人员、借调至教育系统外人员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擅自离岗人员从离岗当月起停发绩效工资。
(七)法定产假、婚假、因公致残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八)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停发绩效工资。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果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和深化新时代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对于更好地体现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中心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与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组,负责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检查。中心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与实施。
(二)制定细则,认真实施。要依据本实施方案,中心幼儿园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报中心学校批准后公布实施。绩效考核要注重考核方法手段的多元性,即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意见。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酌情扣发其绩效工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绩效考核程序和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请复核申诉,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实行本方案后,中心校本部、中心幼儿园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四)健全制度,完善体系。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八、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佛子岭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方案经佛子岭镇中心学校十二届三次教代会通过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考勤实施细则》
2.《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岗位折合办法》
3.《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教育教学过程评分标准》
4.《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成绩评价方案》
附件1:
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考勤实施细则
为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上班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签到4次,上午两次,下午两次,由教师本人签字,代签视为旷工。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累计2次扣1分。
二、教师签到后,应在办公室坐班,由年级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
三、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教职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请假时,必须在请假条上注明所要调课情况,同时,负责人必须签字同意。一般情况下病假和事假应有自己调课,特殊情况下教务处负责调课;同时,请假条交中心校办公室与考勤记录表、考勤汇总表一并装订存档。
2.短时离校要向办公室主任告知;半天向学部负责人请假;1天向分管校长请假;3天内向中心校校长请假,3天以上、1个月内向中心校请假,由支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1月以上由教育局审批,并将请假条交学校存档备查。
3.病假3天内(含3天),每天扣0.05分,超过3天的每3天扣1分;事假2天内(含2天),每天扣0.1分,超过2天的每天扣0.5分。若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先电话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凡没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每旷工1天,扣除2分。凡婚假、产假或长期病假,履行相关手续后,按有关政策执行。(岳)父母或子女婚丧嫁娶给3天假,不与考核挂钩。
四、自学考试、函授、各类上级安排的培训、因公出差,由本人将课程调好后,在请假条上附上通知、文件,经审核后,计算为正常出勤。
五、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必须站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响没到堂的视为迟到。上课迟到或早退每1次扣0.25分,旷课一节扣1分。互相调课后若出现抛堂现象,视为旷课,扣接课人1分。
六、对学校安排的必须参加的会议或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2次扣1分。
七、上课期间,自习堂、考试等坐班期间,教师不得离开课堂,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0.5分。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而干扰其他教师办公及学生上课,发现一次扣0.25分。
八、学校每月对教师情况予以统计,并及时公示(每月因特殊情况允许4次漏签次数)。其结果与教师考核相挂钩。
九、本考勤满分为10分。
十、考勤以扣分形式计算,每学期累计计算。
十一、签到时间随作息时间变化。
附件2:
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岗位折合办法
一、周课时折合办法
以一节课为单位,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及不同年级难易程度,综合考虑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试等因素,初中部与小学部工作量按12:14计算,折合如下:
初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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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数学 英语 |
物理 化学 |
道德与法治 历史、地理、生物 |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
综合实践 地方课程 周会 |
七年级 |
1.3 |
|
1.1 |
1 |
1 |
八年级 |
1.3 |
1.2 |
1.1 |
1 |
1 |
九年级 |
1.45 |
1.3 |
1.2 |
1.1 |
1 |
小 学
|
语文 数学 |
道德与法治 科学、英语 |
音乐、美术 体育、信息 周会 |
综合实践地方课程 |
早读 |
课外活动 |
1-6年级 |
1.3 |
1.1 |
1 |
0.9 |
0.7 |
0.5 |
二、其它岗位折合工作量
从事行政工作及其他专职岗位工作的工作量之和不能大于1。其他岗位折合工作量详见下表:
岗 位 |
折合 系数 |
岗 位 |
折合系数 |
岗 位 |
节次 |
群团组织负责人 |
0.6 |
二级机构正职 |
0.6 |
生化实验室 |
3课时/周 |
二级机构副职 |
0.45 |
其他工作人员 |
0.4 |
科学实验室 图书管理员 物理实验室 教研组长 |
2课时/周 |
校园值班值守 |
500元/学期 |
早操员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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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体育器材室、美术室、音乐室、 党务工作、督导工作 |
1课时/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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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学校专职后勤服务人员按平均课时计算工作量 |
三、岗位折合说明
担任多项行政职务人员,以最高职务计算,不重复累计行政职务系数和节次。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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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岭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教育教学过程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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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和要求 |
分值等次 |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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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总结 |
优秀:教学计划目标明确、内容详实,涵盖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各个方面,且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教学总结全面深刻,能准确分析教学中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对未来教学有明确的规划。 |
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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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教学计划较为完整,目标清晰,进度安排合理。 教学总结能客观反映教学情况,指出主要问题并提出一定的改进方向。 |
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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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教学计划基本符合要求,有一定的目标和进度安排,但缺乏创新性和针对性。教学总结较为简单,能提及教学中的一些情况,但分析不够深入。 |
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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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 |
优秀:二次备课内容丰富,对教材有深入的分析和理解,能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调整,有明确的教学反思和改进措施。标注清晰,体现出对教学过程的精心设计和不断优化。 |
4.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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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二次备课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调整,能对部分教学内容进行优化,有一定的教学反思。 |
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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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二次备课较为简单,只是对原教案进行了少量修改,教学反思不深刻。 |
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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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批改 与 辅导 |
优秀:作业批改及时、认真,有详细的评语和等级,对错误之处有明确的纠正和指导;课后辅导有计划、有针对性,能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效果显著。 |
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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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作业批改较为认真,有评语和等级,对错误有一定的纠正;课后辅导有一定的计划和针对性,能帮助部分学生解决问题。 |
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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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作业批改基本及时,有简单的评语或等级;课后辅导有一定的开展,但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
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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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评价 |
优秀:评价方式多元化,包括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评价标准明确、公正,对学生有激励作用。 |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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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评价方式较为多样,能基本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评价标准较为明确,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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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评价方式单一,主要以考试成绩为主。评价标准不够明确,激励作用不明显。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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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 活动 (5分) |
优秀: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主动承担教研任务,如公开课、讲座、课题研究等。在教研活动中表现出色,能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对教学改革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
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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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按时参加教研活动,能积极参与讨论和交流,有一定的贡献。对教学改革有一定的认识和思考。 |
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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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基本能参加教研活动,但参与度不高,发言较少。对教学改革了解不够深入。 |
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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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课堂与信息化应用 (3分) |
优秀:熟练掌握智慧课堂教学工具,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学,如在线教学、互动课堂、智能评测等。教学效果显著,学生参与度高,学习兴趣浓厚。 |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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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能够使用智慧课堂教学工具进行部分教学活动,有一定的信息化教学意识。 教学效果较好,学生有一定的参与度。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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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对智慧课堂教学工具有一定的了解,但使用不够熟练,教学中信息化应用较少。教学效果一般,学生参与度不高。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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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教育 (3分) |
优秀:制定个人培训计划,培训能够按照要求进度完成,质量符合要求。 |
2.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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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基本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
2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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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佛子岭镇中心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成绩评价细则
一、师德师风(5分)
师德师风每年度考核一次,凡是师德师风专项考核不合格者,该项不予得分。
二、教师培训(5分)
教师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中,圆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取得合格证书的计5分,不合格者计0分。
三、教学实绩(15分)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获省、市、县、镇级学科带头人,分别计25、20、15、10分。获骨干教师(名师、教坛新星),比相应级别学科带头人减少5分计分。
2.论文评选、信息化网络比赛、书画比赛、演讲比赛。参加各类论文评选、信息化网络比赛、书画比赛、演讲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省10、8、6分;市8、6、4分;县6、4、2分;镇3、2、1分(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超过1000字的以8分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加分一次,多个作者平均得分。
3.课堂教学大赛。参加课堂教学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省20、18、16分;市18、16、14分;县16、14、12分;镇14、12、10分。如果是光盘录制或网络视频形式比赛,按同级别课堂教学大赛得分折半计分。指导教师按获奖等次分值的20%计分。
4.表彰、奖励。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国家、省、市、县、镇,分别10、9、8、7、6分。迎驾教育基石工程奖类、年度考核类不计入表彰、奖励得分。
5.课题研究、教改实验。课题结题或教改实验获上级表彰、奖励,国家、省、市、县级主持人分别计20、15、10、5分,主要成员折半计分,参与人员再折半计分。
6.培养特长生方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指导特长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学科竞赛、信息科技活动、读书活动、书画比赛等)获一、二、三等奖省10、8、6分;市8、6、4分;县6、4、2分。镇4、2、1分。若为共同辅导,则得平均分。
7.继续教育奖励。县级继续教育考核验收,获优秀等次计5分、良好等次计3分。国培优秀学员计5分。
8.教职工教学实绩最后总得分=前七项得分之和×15%。
三、评价说明
1.该评价方案,每学年仅春学期评价计算一次,秋学期不评价计分。评价起止时间每年9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若因证书发放延迟的,纳入下年度计算,但同一证书只计分一次。
2.教师参加比赛获优秀奖的按照同级别三等奖折半计分。
3.教师职称评聘、岗位晋级提取最近一个基本任期内每学期绩效考核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