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校园防欺凌公约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同学们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它关系到老师们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是我们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之一,必须常抓不懈,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校园欺凌,请同学们遵守以下几点约定:
一、提高个人思想素质
团结同学,和同学和睦相处,善于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严禁打架、骂人、给同学取绰号;不因小事和同学争吵,不打架斗殴,不在校园内外发生暴力行为,争做文明学生。
二、关注课间安全
在课间不做剧烈的活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右行礼让”;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内打球、踢球。
三、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
上学、放学要做到文明行路,不骑摩托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乘坐农用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得设置路障,两人成排,三人成行,靠公路右行。
四、强化“防火灾、防触电、防侵害”意识
不吸烟、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插头;不接受陌生人接送与来访。
五、学会自护自救, 提高防御能力
学会简易的防护自救方法,遇到偶发事件要冷静对待;敢于批评、指正一切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和现象,做维护校园安全的主人。
六、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注意公共场所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把珍贵物品放在教室,上学放学不要独行,要走大路,最好由家长接送或者和同学们结伴而行。如果遇到坏人坏事要冷静、机智,要敢于见义勇为又要量力而行,要及时敢于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