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坪镇中心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2024-03-25 17:21 来源:霍山县大化坪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大化坪中心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科实验教学的安全、正常、有序进行,提高各类实验物品的利用率、完好率,根据《六安市中小学管理规程》的要求,特修定以下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1、每学期开学后,各年级科学学科任课教师必须将本学科的教学实验进度告知实验室,以利于实验室作有关准备工作。

2、实验前,任课老师必须认真按要求提前填好《教师演示实验登记表》或《学生分组实验登记表》。演示实验提前一天,学生进实验室分组实验上课须提前两天报告实验室。实验员根据通知单准备实验用品。

3、任课老师对演示实验应提前操作检验,以免课堂演示失败。器材用毕后,任课老师应清理好实验器材连同剩余药品及时归还,防止实验器材和药品遗失。领还实验仪器和药品不得让学生代理。

4、学生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必须先到实验室对学生实验的仪器和药品进行验收。实验完毕,任课老师须同实验员一起验收仪器、药品之后方能离开。仪器如有损坏,按实验室有关规定处理。

5、任课老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应要求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按实验小组坐好并保持安静,不能高声谈笑、打闹,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不准向水池乱扔杂物(废液、废渣必须倒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室内整洁。

6、学生实验过程中,任课老师要加强巡视和指导,及时纠正学生违规操作行为。任课教师中途不得离开实验室,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7、在学生实验中,因违反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遗失实验器材者,任课老师要及时处理以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8、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应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指导学生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部门领导以启动学校安全预案,及时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9、任课教师平时对学生加强实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实验时,必须遵守实验操作有关规定。要注意节约试剂,爱护仪器。对乱动乱放,经教育不改者立即停止其实验。每个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安排学生进行打扫。

10、实验结束,实验员认真填写实验课记录表。

 

 

大化坪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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