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水河镇中心学校 学籍管理

2024-03-08 08:58 来源:安徽省霍山县漫水河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漫水河中心学校 学籍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实施,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

  二、 新生入学

  (一)我校实行秋季招生,小学教育阶段为六年。

  (二)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本着就近原则,凡是辖区内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入学。

  (三)报名时需带户口本、接种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大班毕业证。

  (四)新生报名后,学校将新生登记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五)我校招收新生的时间以教育局统一要求为准。

  (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编制学生名册,填写《学生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在学生转学时,随学生转出,学校留存复印件;学生转入时随学生转入;学生毕业时,学校留存。

  (七)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使用同一姓名,按省教育局规定不得更改。

  (八)小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前8位为区代号;9-11位为学校代号12-15位为年号(入学年级);第1617位为班级编号,第1819位为学生编号。从20049月起,一年级新生入学学籍一律使用学生18位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的,由学校统一按本区编号要求编排。

  三、 转学

  1、转入:

1)、先考试测验合格后我校开出“同意接收”证明。

2)、将此证明交原就读学校,同时从原就读学校开出“转学证明”(上有其校印,更要到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也就是要两章齐全),并从原校取回“学生登记表”。

3)、持原学校开出的“转学证明”与“学生登记表”到我校注册登记。

4)、将(3)中的两表交到我校存档。

2、转出:

1)、持接收学校接收证明(有该校校印与上级主管部门印章)到我校办理转出手续。

2)、我校开出转出证明,并交还学生登记表(留复印件)。

  四、休学复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1个半月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休学期满,学生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不能按时复学写出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查后续办休学手续。

 

  、跳级、毕业

   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教育局测试后可以跳级。

    小学毕业班学生,一律升入初中继续学习。

  、奖励和处分

   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予以奖励。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登记表。

   对于违反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学校应进行耐心教育、正面引导,一般不给处分。特别难教育者也应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记过以上须记入学生登记表。

  八、管理权限

   学校有一名领导分管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并妥善保存。

   学期中间不办理转学手续,一律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学期初的前两周至后两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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