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水河镇中心学校 学生评奖评优
漫水河镇中心学校 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法。
2.评优是指对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的个人进行精神或物质的奖励。
3.学生评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体,尊重个性,坚持民主。
4.学生评优活动应根据学校制定的评选条件,坚持学生自评、集体互评、老师申报、学校审批的程序,促进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二、评比内容及方法
(一)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
(1)在校是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的好学生。
①思想品德好。能认真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行为表现是同学的典范。在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开朗乐观,不怕困难,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品德评价为“优秀”。
②学习成绩好。在学习上勤奋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同学们的典范。语文、数学、英语期中、期末成绩达“优秀”。
③锻炼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讲究卫生,保护视力,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与达标训练,身体素质较好,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2)在家是个勤俭、能干、有礼貌的好孩子。
①礼貌方面:孝敬父母,听从父母和长辈教导,不任性,能关心父母健康,能礼貌做客和待客。
②劳动方面:爱惜劳动成果,保护家庭钱财,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主动帮助父母亲干活,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
③习惯方面: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挑吃穿,不乱花钱,按时学习,按时休息,业余生活健康、丰富多彩。
(3)在社会上是个遵纪、守法、讲公德的好儿童。
①遵守公共秩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是个文明的小顾客、小乘客、小观众、小游客。不到营业性游戏厅、网吧或其它不适宜少年儿童进出的场所。
②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尊重他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勇敢机智地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保护公共财物,保护自然环境,保护有益的动物,保护文物。
2. 评选方法
(1)班级学生民主评选。
(2)班委会讨论评议。
(3)班主任征求各科老师意见。
(4)班主任集中上报学校审查、核定。
②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校园行为规范》等各项纪律、制度,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③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2)各项具体条件
①学习之星:上课专心听讲,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珍惜时间,积极进取,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②文明之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校护校,不损坏学校公物,不在教室、楼道大声喧哗。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零食,不乱涂乱画,不乱扔垃圾,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卫生,使用礼貌用语,尊敬教师,尊重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公益劳动。或有突出事迹。
③艺体之星:平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体育、音乐、美术、写作、表演、主持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或有突出事迹。
④进步之星:在学习、行为习惯、礼仪上进步显著,并且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或有突出事迹。
⑤劳动之星: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维护身边的卫生环境,或者为班级卫生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和努力等。
(5) 三好学生人数占班级生数的10%
(二)优秀少先队干部
1.评选条件
(1)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主动做好集体的各项工作。
(2)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3)在班级中有较强的合作协调能力,能较为妥善地处理班级常规问题。
(4)严于律己,有较强的示范性,是队员们学习的典范。
2.评比方法
(1)“优秀少先队干部”的评定实行班级内部评比、中队辅导员把关、上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核批的程序。
(2)“优秀少先队干部”的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由各中队委员会组织本班全体学生进行评选。
(3) “优秀少先队干部”的报批人数为每中队2人。
校园之星依据《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1.校园之星的具体评选工程
单项:学习之星、平安之星、文明之星、艺体之星、进步之星(共5星).校园之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等,积极要求进步。
2.评选方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认识,调动学生争当“校园之星”、“班级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
(2)先由班级同学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班主任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在班级设立“班级之星”专栏。
(3)各班每月民主评选出“班级之星”,将学生名单和有关事迹材料整理汇总,上交少先队大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