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儿岭镇中心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办事流程)

2025-03-20 10:33 来源:安徽省霍山落儿岭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全面落实霍山县委办公室〔2023〕6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民主化,健全和完善制度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纪检监察作用,提升“三重一大”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根据霍教工委〔2023〕2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共霍山县委教育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决策事项的基本要求
1.学校成立“三重一大”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校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为学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第一责任人;
2.“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事一议,通过集体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会议讨论的事项,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决策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决策结论等应当做到完整、准确、客观、详细地记录并存档;
3.按照坚持党的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
4.学校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部门工作与学校整体工作的关系、关心下
属与对上一级负责的关系;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服从;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及分管领导反映。
二、决策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教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安全稳定、职称评聘、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6.重大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
7.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
l.学校二级机构干部的任免以及向上级推荐干部的事项;
2.校级后备干部和年级主任的选拔、使用;
3.学校教干岗位的调整、奖惩;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学校基建及重大维修项目;
2.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3.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
4.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标准详见《落儿岭镇中心学校采购管理办法》
三、决策事项的程序
1.会前准备。提交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根据事项的内容和性质,可召开基层支部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座谈会等进行充分的讨论酝酿。
2.会议讨论。讨论时充分发扬民主,每位成员(包括列席人员)都要围绕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3.会议表决。经过充分讨论后,根据讨论事项的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讨论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讨论,逐项表决。
4.公开结果。凡集体决策通过的事项,一般在校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霍山县落儿岭镇中心学校

2024年9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