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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儿岭中心学校电子学籍变动制度

2025-10-24 10:56 来源:安徽省霍山落儿岭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转学

  学校不得拒收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转学-一律不进行入学考试。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的,必须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转学流程操作。

  省内转入我校,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家长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向我校提交转学申请,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接收入学,同时通过学籍网络系统提交县教育局审批。

  跨省转入的学生,需在系统中使用跨省转入功能,手工录入学生的信息,并给学生分配学籍号、地区学号。除此外,所有省内的转学学生,不得在系统中手工录入转入学生信息。跨省转出的学生,须在每年930日之前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维护标记,已办理转学手续的,我校学籍删除。未办理转学手续的,要详细注明变动去向、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学校保留学籍。

二、休学和复学

  1、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等原因不能上学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发生休学、复学等变动时,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变动审批。学生辍学的,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记录。

  2、休学期限为一年, 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县教育局批准。

  3、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应回原年级就读。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县教育局注销其学籍。

  4、休学和复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住院病历(原件)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报 县教育局审核,情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

流程三:学校出具休学证明,报县教育局审批。

  说明(1)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须回原年级就读。

  (2)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

三、毕业与结业

  学生学习期满,毕业成绩和有关考查考核成绩合格,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霍山县落儿岭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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