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儿街镇中心学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应急处置预案

2025-03-20 11:30 来源:霍山县与儿街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学校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等法规政策,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有效”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我校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敏 涂  为

副组长:吴宏友 叶其胜 汪邦运

成  员:李坦柱 孙继平 罗 平 何 平 储 兵 二级机构人员、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2、领导小组下设维护学校秩序、配合现场勘验、配合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四个工作组。

(1)维护学校秩序:刘正华任组长,李兴龙、汪邦运、沈守清;各班班主任、学校保安为成员;

(2)配合现场勘验:叶其胜任组长,李坦柱 孙继平、 罗平、储 兵;第一发现人、二级机构人员等为成员;

(3)配合事故调查:姜世海任组长,孙继平 罗平 程明;学生所在班级教师、相关知情人为成员;

(4)善后处置:张炜任组长,领导班子、二级机构负责人、班主任为成员。

五、处置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开展处置工作:

(一)保护现场

即在第一时间对事发现场、关联场所和监控视频等进行保护,固定证据。第一发现人首先保护,学校随即完善和加强保护,直至移交公安部门。

(二)隔离现场

在保护现场同时,应对现场进行隔离。无关人员和非必要人员不得接近和进入现场,非公安人员和特殊必要人员不得拍照、摄像。第一发现人首先隔离,学校随即强化隔离措施。公安人员到场后,学校配合公安机关确保隔离到位。

(三)及时报告

在事发后立即报当地卫生院(或120)、派出所,并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安全股或分管领导报告,同时报属地镇政府或分管领导。随即,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迅速到位。稍后,学校报保险公司备案。

(四)死亡确认

医务人员到场后,应确认涉事学生是否死亡。确认死亡,按下一步流程应急响应。未死亡则迅速进行救治。

(五)遗体处理

在公安机关完成现场勘验,死者家属或监护人(委托监护人)察看现场后,原则上应及时将死者遗体送县殡仪馆。学校做好有关接待安排。

(六)善后处置

1、成立处置工作组。成立维护学校秩序、配合现场勘验、配合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四个工作组,分别由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班主任、教职工为成员。学校四个工作组应明确工作组职责,落实人员分工方案,分头开展工作。

2、学校开展座谈协商。学校善后处置工作组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以学校为主体,县教育局和乡(镇)政府相关人员参与。未经领导组组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就死者补偿(赔偿)资金擅自表态。

善后处置工作组应了解死者家庭情况及主要亲属等社会关系。

3、达成协议。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法律顾问指导下,核实死者家属身份,签订补偿(赔偿)协议。

六、后期工作

(一)总结评估。事件处置结束后,反思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并整改到位。

(二)责任追究。按照安全事故处理原则,依法对责任事故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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