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儿街校中心学校防震避险应急预案

2025-03-20 11:27 来源:霍山县与儿街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地震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巨大威胁。为确保我校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地震应急预案》和《霍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保证我校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处置相结合,立足战备,着眼平时,普及学生防震减灾知识,按照《安徽省学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学校地震应急演练。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地震应急工作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中心学校统一指挥全校抗震救灾工作,各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应对。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及职责

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时,中心学校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胡  敏  涂  为

副指挥长:吴宏友 叶其胜  汪邦运

成    员:中心学校二级机构全体人员

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职责:

1、当发生地震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地震灾害的损失;

2、组织召开处理地震灾害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各学校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等工作;

4、检查督促各学校责任人做好各项地震灾害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叶其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邦运 何平任副主任。

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汇集、上报震情灾情、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贯彻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并督促落实;

3、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抢险救援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治安维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和善后工作组7个工作组,共同承担并完成应对地震灾害的具体工作。

1、抢险救援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叶其胜

副组长:孙继平 罗 平

成  员:何 平 沈守清 储 兵 龚本田 桂存祥 孟德敏 张洁 各班主任

职  责:组织学校开展人员救护和学校财产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协调各种救援队和社会力量开展紧急救援工作,进行工程抢险和救援现场处置。

2、疏散引导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刘正华

成  员:金运桂  许 丽  李敏芝 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

职  责:组织引导学校师生员工迅速撤离危险地带,集中到广场、绿地、操场和其它应急疏散场所避险;维护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3、医疗救护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吴宏友

成  员:全体教职工

职  责:组织学校师生员工自救自护,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4、治安维护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汪邦运

成  员:政教处 总务处

职  责: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在地震发生后稳定师生情绪,维护震后的现场治安秩序。

5、后勤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李坦柱

成  员:黄  利  吴正发 程 明  张于山 总务处工作人员

职  责:必要时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等的调度和安排工作。

6、新闻宣传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何  平

成  员:孟德敏  张 洁

职  责:按事实通报情况;负责接待记者;对宣传报道进行把关,防止失实报道造成不良影响。

7、善后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叶其胜

副组长:李坦柱

成  员:总务处  各班主任  汪颖星

职  责:震后的现场清理;师生震后心理辅导。

三、地震灾害分级

本预案中地震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划分为一般地震、较大地震和重大地震三个等级。

1、符合下列情况的为一般地震

师生员工在学校无生命危险伤害;地震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2、符合下列情况的为较大地震

校舍倒塌;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事件;地震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符合下列情况的为重大地震

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校舍倒塌;在学校发生师生员工死亡的事件;地震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四、抗震救灾工作保障

1、地震发生后,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一般地震,各成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较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工作岗位,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重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地震现场,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

2、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抗震救灾指挥部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校人民政府报告相关信息。中心学校办公室电话:0564—517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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