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渡中心小学学生评优评先的方案

2025-03-20 14:22 来源:霍山县黑石渡中心小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在我校的全面实施,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学习和生活氛围,推行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种类:1.三好学生;2.优秀班干部;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标准

思想品德好: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自觉维护班级荣誉,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勇于自我剖析,敢于批评不良现象。

③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④尊敬师长,敬老爱幼,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

⑤爱惜粮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严重违反校纪行为。

学习好: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方法灵活,勤学好问。

②不偏科,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所学知识能融会贯通。③课外知识丰富。④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身体好:①认真上好体育课、两操和课外活动,体育成绩达标。②积极参加文体活动。③有较好的卫生习惯。④生活自理能力较强。⑤身体健康。

2.优秀班干部标准除参照三好学生标准外,另行补充如下:

①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各职能部门及班主任工作,当好助手。②热情为同 学服务。③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能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④工作有热情、有方法、有成效,为人正直诚实。⑤发现处理不了的问题能及时报告老师。⑥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学科。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①病、事假全学期累计一周者。②无故旷课一次者。③损坏公物的主要责任者。④打架斗殴或严重违犯校纪者。⑤考试作弊者。⑥无故不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活动者。⑦本学期受过校纪处分者。⑧结伙参加不健康活动者。

三、奖励办法

根据评选结果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推荐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公开评比;

2.三好学生推荐名额为全班学生总数的15%(要防止以“一好”代替“三好”);

3. 优秀班干部每班推荐1名;

4.优秀班干部由教务处组织评比,评选名额为每班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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