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和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总体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工作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群众回应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强化组织领导,注重政务公开实效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流程,明确重点,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局领导的统一指导和要求下,制定了工作方案,配备了专职信息员,严格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2、优化官方渠道,着力打造标杆平台
我局在做好与其他信息渠道的对接联系,拓宽政务公开宣传面的基础上,多措并举,不断优化局政务公开渠道,全力打造标杆宣传平台。始终坚持正面报道,主动公布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网友的关注,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强化组织培训,确保工作推进。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培训、自学训练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开展信息汇总、分析研判、深度应用的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提取信息、快速撰稿的能力。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坚持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管理、大气防治污染、“放管服”改革等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以及通过电视台、手机短信、今日头条客户端、电子显示屏、“12121”气象电话、预警信息平台等及时发布大风、冰雹、高温、雷电、暴雨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点抓公开工作的提高更新频率和公开数量。同时,对公众关切的气象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和公开,对气象行政审批信息按照部署要求进行公开,要求日日有信息、周周有公开,切实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截止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共计434条,其中政策法规10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8条;财政资金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08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8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2条;行政权力运行5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新闻发布会1次;政策解读4条;回应关切4条;监督保障2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需公开事项,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交流互动。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五)平台建设情况。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扎实做好目录调整工作,重点围绕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坚持精准预报预警、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管理、大气污染防治人工增雨等民生领域信息,确保公众普遍、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坚持为民服务、实事求是,利用电话、意见征集等栏目,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困难问题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筹协调下,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依法行政和机关效能建设重要内容,统一部署,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专门抓,人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2020年,我局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为抓手,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气象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确定了具体的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并切实发挥好沟通、协调、指导作用,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考核督导。坚持常态化考评机制,积极开展季度自评,实时反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按要求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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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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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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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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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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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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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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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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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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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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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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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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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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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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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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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和落实。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有待进一步统筹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推动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强化督查、考核,保证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服务水平。二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局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稳步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