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注入、薪酬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修订版)的政策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为积极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制转型,做实做大做强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别山国投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19号 )、《六安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六政〔2016〕8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别山国投集团资产注入、薪酬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意见(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要求打造国投集团,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国投集团决策机制、治理结构、管控体系和薪酬体系。
三、工作目标
规范资产注入,加强薪酬管理,严格经营业绩考核,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充分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四、研判和制定过程
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财政局国资委牵头起草文件,多次讨论修改,在原来体制上修改,经意见征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吸纳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新一轮《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注入、薪酬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修订版)》。
五、主要内容
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介绍资产注入、薪酬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三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具体内容,分为三个板块,一是资产注入意见,二是薪酬管理意见,三是经营业绩考核意见。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分别就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及跟踪问效方面提出了要求。
六、创新举措
一是推进了我县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使国有资本向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领域;二是建立了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三是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成立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城投公司)改制转型领导组,设置清产核资及资产划转机构,设立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机构。下一步将按照文件规定开展资产划转、薪酬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