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公众: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六安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市城区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5〕104号)文件精神,现就霍山县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敬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9月6日止,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电话或信函方式。地址:霍山县人民政府11楼1109办公室,联系人:李儒斌,联系电话:0564-5020803。
(二)电子邮件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9875031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关于霍山县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事项的意见”。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关于霍山县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相关要求,规范我县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2025年7月7日,霍山县住建局拟文《关于核定霍山县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的请示》(霍住建〔2025〕63号)向县政府请示核定我县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县领导批示后,我委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版)、《六安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市城区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5〕104号)规定,启动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制定工作。
二、政策依据
(一)《安徽省定价目录》(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居民燃气安装工程费等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44号令)第六条:定价机关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反映适时制定价格。
(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兼顾周边地区水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为2150元/户,包括接通用户一个燃气灶具火点所有材料及安装费用。
(二)用户有预留加装燃气设施,需变更管材管道等特殊需求,燃气经营企业可另加收材料费差价和工时费,具体标准由燃气经营企业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三)对困难群众家庭实行优惠政策,收费标准为1000元/户。执行范围为残疾人家庭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具体由困难群众家庭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燃气企业申请办理,一个证明材料只能享受一套住房安装优惠。
(四)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依据皖政办[2020]21号,国家、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住宅用户实行优惠政策,收费标准为1500元/户。
(五)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买受人单独收取。
(六)非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由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根据实际建设安装工程造价或燃气使用额定流量双方协商确定。
(七)农村居民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参照且不高于城镇规定标准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参照城镇执行。
四、周边县市价格情况
据调查了解,我市县区的城镇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情况如下:六安市城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为2150元/户;霍邱城镇居民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为2150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