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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色衡山小区地下车位重复收取管理费是否合理?
留言时间:2024-05-08 13:55:3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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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霍山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是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金色衡山小区的一名小业主。本小区于去年地下车库对外出租,车位费由开发商收取,管理服务费由物业公司收取,本人于近期租赁一个子母车位,开发商收取一个车位费720元,前往物业缴纳车辆管理服务费时,物业人员要求收取两辆车的管理费(360元×2),物业公司人员表示因为子母车位不管是否停满两辆车都必须收取两辆车的管理费,车位闲置放着也需付费,请问有关领导物业公司这样变相收取费用是否合理合规?
霍山县政府

回复单位:霍山县城管局
发表于:2024-05-13 22:26:4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霍山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已到小区及物业公司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物业公司是提供地下车库的清洁、照明、监管及设施维护等服务。经现场查看,该小区的子母车位设计划线是两个停车位,且工作人员在与您沟通时,您表示自家有两辆车进出。经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已约定车位管理费为30元/辆(车位)/月,物业公司没有变相收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502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