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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贷商转公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4-12-17 13:51:2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402
受理单位: 霍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在县城一套住房,关注到11月1日起可以商转公,在11月的时候也和相应部门咨询过,回复是让等待执行细则,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收到反馈,想知道这个政策什么时候可以执行,具体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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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霍山县管理部 发表于:2024-12-18 16:39:20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取消异地贷款提供担保人的要求,为便于联系,须提供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作为联系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山县管理部, 电话:0564-5038301,0564-503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