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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还商贷
留言时间:2025-04-18 10:04:1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67
受理单位: 霍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两年前买房的时候房贷办的是组合贷,提取过公积金付首付,现在是否还可以提取公积金来还商贷?如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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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霍山县管理部 发表于:2025-04-18 18:49:2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电话了解,您符合还商贷提取条件,所需材料为:1、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或社保卡。2、结婚证。3、住房按揭借款合同、还款流水信息(近期6个月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还款流水记录)。办理地点: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大厦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山县管理部, 电话:0564-5038301,0564-503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