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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报销范围
留言时间:2021-01-06 09:56:2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5389
受理单位: 霍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城乡医保的报销范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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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1-01-07 08:27: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政办[2019]14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政办[2019]18号)文件规定: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项目如下:1、门诊:普通门诊起付线和年度基金报销限额分别为40元和13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免起付线,年度基金报销限额为260元。2、普通住院: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不同。3、分娩住院:实行定额补助,剖宫产和顺产定额补助都为1000元。4、获得慢性病申报审批通过的患者:享受普通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普通慢性病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省内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您可在省、市医保局门户网站查阅上述两个文件。政策咨询电话:0564-5032653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