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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房屋主体结构受损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09 15:10:5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04
受理单位: 霍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霍山县和顺花苑D区24栋2层主体结构受损。 霍山县和顺花苑D区24栋2层(总高17层)商户为扩大经营,在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备、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改造。致多处主体结构受损,严重威胁了住房安全。 广大业主与物业一道同商户沟通无果,遂向有关部门反映并递交了书面材料,可迟迟未见答复! 请市长在百忙之中对此事关注一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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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1-07-15 16:02:09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6月25日,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调查,该商户确实正在进行门面房装修,已通过微信向物业公司报备,但当时无法确定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受损,并威胁住房安全。 为确保群众生命安全,6月25日当天,县城管局下达了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商户停止装修,进行了初步现场勘验。6月28日,县城管局对商户进行了询问调查,要求当事人提供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装修改造设计方案,并经产权单位、社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7月12日,县城管局协调南潭社区、产权单位(大别山国投集团)到现场处理,商定由产权单位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受损进行检测认定,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人)进行处理。 7月12日,县城管局已在现场向业主代表进行了详细说明,其同意按照上述方式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县城管局:0564—502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