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2
浏览
1
回复

霍山县御兰苑小区,入住小区两年,电力不并入国家电网
留言时间:2022-06-12 15:04:5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4242
受理单位: | 霍山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霍山县御兰苑小区,我已入住小区两年,小区用电不并入国家电网,每次询问都是推脱,一旦忘交电费,白天还能去物业办公室缴费,晚上就只能停电,家用电器无法使用,对日常生活多有不便,而且物业对用电收费没有高低峰不同单价,不能享受国家电网用电政策,小区其他业主也多次打过市长热线,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望关注,并解决,谢谢
霍山县政府

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6-17 20:01:0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安排县住建局和县供电公司调查处理此问题。在县住建局及淠阳胡社区协调下,御兰苑小区供电设施设备于6月13日开展验收工作,但县供电公司发现前期反馈问题建设单位仍未整改到位。县住建局和社区居委会将进一步督促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力争在7月底将所有业主电表接入国家电网,实施抄表到户。
6月16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解释,您本人表示理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霍山县住房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502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