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1-17 16:22信息来源:霍山县公安局 字体:[  ]

 

霍山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2年度六安市霍山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我局2022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层政务公开“两化”栏目公开信息数281条,全部为本年度新增信息。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行政权力、两化栏目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关注热点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等渠道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依申请公开全程不收取费用。2022年我局收到一份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已按要求公开。未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照县统一安排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现存有效规范性文件3件,予以废止0件。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做好隐私排查工作,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无重大表述性错误及涉及安全隐私问题。所有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三级审核。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强化网站建设、维护,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业务工作实时调整我局门户网站栏目,加强平台维护工作。

5.监督保障:一是明确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局机关各股室工作的年终考核中。二是拓宽渠道,促进社会评议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肃责任追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分责任,由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直各股室负责人积极配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对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距离新《条例》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信息虽然能够公开,但所在的栏目不够准确;在政策解读公开工作方面,存在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不丰富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围绕以上两点问题,我局将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培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业务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要求落实到文件起草程序,完善政策解读机制,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霍山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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