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诸佛庵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1-30 13:33信息来源:霍山县诸佛庵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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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双向互评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和规定要求,现公布诸佛庵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诸佛庵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精神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通过政府公开信息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972,其中做好涉疫信息公开8条,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55条,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40余条,社会救助领域公开105条,监督保障11条。根据县司法局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条。同时注重两化领域信息维护,紧盯重点版块,做好村务公开线上线下双向展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关心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丰富解读形式,通过图片加文字的多重解读方式帮助居民更好的了解政策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提升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法律意识,通过集中培训和网络宣贯等加强依申请公开办件相关知识储备培训,确保答复时能够做到合法有据、规范合理、严肃严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贯彻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等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务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属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确保渠道通畅,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更好的发挥诸佛庵镇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管理好、使用好微信群和朋友圈,及时宣传、公开党委政府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三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四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小喇叭、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注重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定期开展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按照政务公开规范要求,强化公开内容日常监测,落实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照本单位职责任务,详细梳理工作台账,确保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时效性;二是公开形式单一,多采用文字进行公示;三是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四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保密审查、社会监督等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全方位解读政策措施;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熟悉掌握工作的流程、制度和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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