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S332霍山县大河厂至黑石渡段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二次) |
|||||
项目编号 |
皖N1200046 |
|||||
标段名称 |
S332霍山县大河厂至黑石渡段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二次) |
|||||
标段编号 |
E341525001001481001 |
|||||
招标人 |
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
|||||
最高限价(元) |
9004328.0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霍山衡山镇高桥湾路、1993015990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03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60天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六安轩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河北路桥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商务标不通过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恒基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商务标不通过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安徽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商务标不通过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60天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太原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二期九号楼四层 |
|||||
投标价(元)/费率(%) |
7567899.88元 |
|||||
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柳陆军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11287922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巧云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郧西县2017年湖北口等四个乡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第26标段,合同金额9138751.00元。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择正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60天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窑湾路6号16幢102室 |
|||||
投标价(元)/费率(%) |
7909248.00元 |
|||||
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孟凡全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19200150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孟祥顺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盐城市G343、S226、S231、S329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合同金额6700630.33元。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60天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17号 |
|||||
投标价(元)/费率(%) |
7922908.11元 |
|||||
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范伟托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92018030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强子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0年11月04日至2020年11月09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受理人: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电话:0564-5022485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