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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博物馆文物展厅布展工程[成交公示]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3-06 11:10信息来源: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777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博物馆文物展厅布展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中汇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丰县下塘镇

成交金额:壹佰万零捌仟伍佰贰拾壹元柒角贰分(¥1008521.7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霍山县博物馆文物展厅布展工程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及与之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等.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江流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1342020202103132)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晓东、韩映、潘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采购人)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5032891、1585645169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址:霍山县政务区

联系方式:潘主任 13966258052

2.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西路原安徽森普新型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三楼)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15856451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主任

      话:13966258052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采购人)

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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