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求审批霍山县客运中心初步设计的请示》(霍交运〔2016〕60号)及《霍山县交通运输局霍山县客运中心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收悉。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霍山县交通运输局霍山县客运中心初步设计》。
二、建设地点:霍山县迎宾大道北侧,纬七路南侧,保安路东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4900平方米(其中地上14000平方米,地下900平方米),新建客运站房、安检维修中心、调度室、公厕等;容积率0.23,建筑密度12.7%,绿地率21.0%,停车泊位数389辆(其中客车163辆,小汽车226辆)。
四、工程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8849.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25.81万元,其他费用1202.43万元,预备费用421.41请据此进行投资控制。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接文后,请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按现行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手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项目组织管理,严格投资控制,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委。
此复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