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影剧院室内装饰、机电安装及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6-09 15:49信息来源: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综合评分法1)(适用于房建类工程)

(综合评分法2)(适用于房建类工程)

(综合评分法3)(适用于房建类工程)

(综合评分法4)(适用于市政类工程)

(综合评分法5)(适用于市政类工程)

(综合评分法6)(适用于市政类工程)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代理单位: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一)前附表 6

(二)总  则 13

(三) 招标文件 14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20

(六)开标 21

(七)评标、定标 22

(八)综合评分法商务标计算方……………………………………………………28

(九)综合评分法技术标计分方法…………………………………………………29

(十)评标结果………………………………………………………………………38

(十一)合同的授予 39

(十二) 六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41

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 43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80

(一)商务标 80

(二)技术标 104

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110

第六章  施工图设计文件 110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及光盘(另附) 110

第八章  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充(网上下载) 110

第九章  其他资料 1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霍山影剧院室内装饰、机电安装及智能化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影剧院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综合楼二楼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位于霍山县影剧院,主要工程内容有室内装饰、电子智能化、机电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约990.48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和无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招投标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4、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报名登记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应为同一人。

6、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7、项目经理(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无效标处理。

8、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十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 30 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ahzbtb.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act.org.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0 年1  月  22日 9 时00  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总价中位值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元);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 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9年12月 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9年12月  日9时0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080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昌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0033  13305644493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1、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银行转账

2、汇入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以下任意一家银行和账号:

①汇入银行: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汇入银行账号:  ;

②汇入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  ;

③汇入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迎驾大道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  ;

④汇入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  ;

⑤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  ;

⑥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  ;

3、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4、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

6、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投标保证金对应关系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序列名称 序列

1 工程名称 霍山影剧院室内装饰、机电安装及智能化工程

2 建设地点 霍山县影剧院

3 招标人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4 工程设计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5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霍山县影剧院,主要工程内容有室内装饰、电子智能化、机电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约990.48万元。

6 工程概况简要说明 室内装饰、电子智能化、机电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 招标范围 √招标公告及图纸设计范围

□其他说明:

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9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11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12 计价方式 采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报价法

13 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  120 个日历天

预计开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14 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其它说明: /

15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详见清单编制说明。

16 评标定标办法 经评审的综合评价法:商务报价得分和技术标得分累计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第三的投标人依次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1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8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9 投标人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及项目班子要求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和无重大安全事故。

其它要求:(1)企业不得出借本企业资质、证照以及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等工作人员的资质、证照供他人投标,对出借资质、证照的,无论何时发现,属于投标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予投标人及其拟投标的项目班子成员在六安工程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限制;属于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给予投标人及其投标的项目班子成员在六安工程建设市场3年的投标资格限制,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执法机关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2)投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否则,已中标的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3)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诚信履约,增强公信力,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已有在建工程或有中标待建工程的(无论市内、市外工程),除因“发包方与投标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或“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以及“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

外,其他原因发生变更且在合同工期内的,参加本项目的都不予接受,其中标或成交无效。

(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等执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2014]186号)。

20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采用

21 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上传)。

2、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壹份。

3、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立即向招标人提供与项目评标时所使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若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不符,将视其为弄虚作假,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天内有效。

23 投  标  人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汇出银行要求:应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公布的账户转出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从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公布的账户转出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若因系统故障无法展示,则以银行到账凭据为准。

转入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下列指定的收款人账户,转入时间应满足网银支付、银行转账数据交换的时间需求。收款人名称、汇入银行及汇入账号应严格按照下列收款人名称、汇入银行及汇入账号填写,不出错,不得多字少字,否则责任自负。

收 款 人名称: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汇入银行名称: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汇入银行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退回时限: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本息(扣除银行按规定应收取的手续费,下同)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无异议和投诉或异议和投诉已处理完毕(以交易督查科认定为准),原路退回。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息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条的规定另行交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有围、串标嫌疑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业绩、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嫌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后确定退还与否。

24 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

25 中  标  人

履约保证金 保证方式: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中标人按合同总价额即中标价的5%—10%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实行差额累进制计算。合同价款2000万元(含)以下的,按10%提交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7%提交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以现金进行履约保证的,应将现金提交到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标人以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交至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工程款。

提交时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提交完毕次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汇入账户名称:(签定合同前由招标人提供)

汇入银行名称:(签定合同前由招标人提供)

汇入银行账号:(签定合同前由招标人提供)

市直预算单位作为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纳入市财政代为管理的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账户管理。其他单位作为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自行指定账户管理。

中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超过时限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其中标资格无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6 安全文明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依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27 总包及分包规定 不得分包

28 主要材料要求 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9 现场条件 具备开工条件

30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

√清单文本一份、电子光盘一份、光盘刻录说明

□勘察资料    套    份。

√图纸目录,施工全图,设计变更文件   份。

□建设单位有关技术规定

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 1 月22  日 9 时 00 分

32 开标地点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厅(霍山县住建大厦三楼)

33 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

2、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34 解密要求 1、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两次解密,开标时由投标人用CA锁先行解密,然后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35 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供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2、其他注意事项:

36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7 评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证书、奖项证书、荣誉证书或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所有资料均以投标人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录入的信息和扫描件为准。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现场对已上传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开标顺序:先开评技术标一、再开评技术标二,最后开评商务标。

38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

39 人员到岗

履职要求   投标人一旦中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所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必须在岗在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每月不得少于22天。中标人(承包人)及其项目班子成员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发包人)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对于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发包人)可以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以补偿建设单位受到的损失包括工期延误损失。

中标人(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因病且长期(至少在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短期即六个月以内因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由中标人临时指定不低于该生病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的人员代为行使职责,康复后应立即返岗履职),须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盖有医院公章的证明、病历原件提前14天通知招标人(发包人)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中标人(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班子成员,即使征得了发包人同意,该行为仍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属于去世或突发性事故、灾难致残、病危或因癌症等原因已失去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除外),若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按中标价的1%支付违约金,按中标价的1%计算金额少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支付违约金;更换班子其他人员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按中标价的0.5%计算金额少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支付违约金。因病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班子成员在治疗及康复期内(至少六个月)参与六安市项目投标的,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有不能胜任工作的项目班子成员的,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直到满意为止。

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班子成员需请假离开现场的,时间在半天以内的须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工程师出具书面意见报招标人(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同意;时间超过两天以上的,需经招标人(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报招标人(发包人)审核同意。请假人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或班子成员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招标人(发包人)均认为是项目经理或该班子成员的行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按前述程序规定取得书面同意离岗的,第一次离岗按中标价的0.1%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按中标价的0.2%支付违约金;第三次及其以后每次均按中标价的0.5%元支付违约金(缺席、离岗次数以天为计),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天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6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中标人(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招标人(发包人) 按规定清除出场,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并曝光(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有前述行为的,按前述标准的50%支付违约金)。政府投资的其他项目的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有前述违规行为的,比照处理,违约金支付按照前述标准的50%执行。

中标人(承包人)投标文件所列项目经理(建造师)和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在综合评分中享受了资质(资格)、业绩、奖项、信誉等加分待遇的。享受加分待遇的人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岗在位且不得更换。无论什么理由更换都将被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并曝光。

40 材料要求 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中标人必须服从。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业主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备及材料应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

41 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确定的期限。违背工期管理的,将按合同专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进行处理。

42 施工重点、难点(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列明) /

43 围、串标行为认定 本项目开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依法否决相应的投标,并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明显缺乏竞争性,有围标、串标嫌疑的。

44 其他要求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中标人的投标项目经理及其班子成员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等原件,在签订合同前存放招标人处直至工程初验合格。存放期间,除法定原因办理了有效变更外,中标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领回。确需领回参与相邻标段投标且有利于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的,应由企业书面申请,并经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对该项目工程目前的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全面审核,同意后出具书面意见,其中属于政府工程的还需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否则不得领回。即使领回,其参与的投标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中标人相关税费必须在六安市缴纳。市外中标人在我市承建项目时,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固定办公人员;鼓励市外中标人在我市设立子公司并办理税务登记。

4、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因其放弃投标,导致投标人少于3家引起招标失败的,该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致人死亡安全生产事故的从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其中被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超过6个月的在公布期内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或中标均无效。

6、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提倡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开标时到场。对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组织或提请有关部门在开标后对其进行重点考察和调查,以防止出借资质或挂靠行为发生。若发现投标人属于出借资质或挂靠的(包括在评标中和评标后发现),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投标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投标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1年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若发现中标人属于出借资质或挂靠的(包括在评标中、公示期间、签订合同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招标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1年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执法机关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7、招标人可组织对中标人及其项目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其中属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中标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分管业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班子成员必须参加合同签订前招标人组织的约谈。拒不参加的,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合同签订资格。

8、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均由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作出不予退还决定。

9、关于对中标人有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为尽快办理施工许可证,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办理工程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中需由中标人提供的一切材料,同时缴纳需由中标人缴纳的一切费用。每逾期一天,由中标人按工程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

10、市政府本级投资建设项目执行《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非市政府本级投资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收退可参照《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

11、其他要求:

12、依据六建质【2018】103号文规定,市城区在建项目施工工地设置喷淋设施降尘要求如下:

45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各投标人应使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ttp://ggjfwpt.luan.gov.cn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制作生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及时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无效标,责任自负。

46 联合体要求 /

47 室外配套等附属工程 /

48 备注 1、质保期: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均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技术服务期限:本工程技术服务期为三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对业主单位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以及根据业主单位的合理要求每年免费提供五次现场技术服务。超过五次的,经中标人与业主单位就新增现场技术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后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3、根据《霍山县限额以下及应急工程发包管理与诚信企业库组建运行办法》(霍政办【2019】23号)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不得另行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收取。

(二)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承包人)。

2、招标范围、承包方式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见本须知前附表;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班子成员资格见前附表,项目经理(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本招标文件第35条的规定处理。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或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文件。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公告和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资格无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依据,评标委员会现场截图并签名确认。

4.5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资格无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网站查询为依据,评标委员会现场截图并签名确认。

4.6 投标人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如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ahjst.gov.cn)显示为有在建工程未撤离但实际上其所承担的项目已经竣工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撤离的原因说明,否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无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ahjst.gov.cn)查询为依据,评标委员会现场截图并签名确认。

4.7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其内容应详实。

4.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结合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提供相应技术说明。

5、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对工程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本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三)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8.1.1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8.1.2本工程投标答疑文件及通知。

8.2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若有)也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投标人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由于投标人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规定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招标人是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网上发布,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自行浏览,自行下载。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经备案后,通过网络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备案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经网上备案的内容为准。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以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网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0.5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10.6投标人依据施工图等资料对清单工程量提出异议的(在隐藏投标人信息的前提下),必须附计算书并在网上提出,由招标人复核并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答复。不能提供计算书的,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以后也不再调整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误差±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工程量清单误差超过±3%的,由招标人调整并在网上发布调整结果。无任何投标人依据网上发布的施工图等资料对清单工程量提出异议和计算书的,即使以后提出,也不予调整。招标人将对编制工程量清单误差超过±3%的单位按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10.7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网上答疑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0.8  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等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网上发布。网上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等均以网上备案内容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一投标文件、技术标二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组成。

12.2技术标一(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资源配备计划;

①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②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安装类工程项目从实际需要);

(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3 技术标二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2.3.1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

12.3.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特殊说明资料(招标人特别要求的);

(2) 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资格后审的项目,应放在资格后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中;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资格后审的项目,应放在资格后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中);

(4)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资格后审的项目,应放在资格后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中)。

12.3.3拟分包情况表。

12.3.4关于有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说明函;

12.3.5投标人的业绩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4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2.4.1投标报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具体格式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表格);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3)投标函;

(4)承诺函;

(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2.4.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总价封面;

(2)投标总价扉页;

(3)总说明;

(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

(13)计日工表;

(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5)税金计价表;

(16)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1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8)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2.5技术标一投标文件、技术标二投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商务标报价或相关报价信息,否则作废标处理。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一投标文件、技术标二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

13.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质量要求下,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6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的报价。

14.2投标人应根据当前建筑市场行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任何投标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为由等不计成本地进行投标报价。

14.3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的除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外的全费用单价,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和施工工期内的风险费用。

14.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4.4.1招标文件;

14.4.2设计图纸;

14.4.3工程量清单;

14.4.4澄清答疑、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

14.4.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4.4.6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14.4.7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配套计价依据;

14.4.8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14.4.9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4.5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

14.5.1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

14.5.2其他项目费用,如总包服务费,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项目,按规定或自主确定费用。

14.5.3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均为估算金额。投标时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计价方式结算。

14.5.4投标人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安徽省建设厅发布的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14.6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应严格执行下表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14.6.1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费(见下表)

建筑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JF-01 环境保护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1.0

JF-02 文明施工费 4.0

JF-03 安全施工费 3.3

JF-04 临时设施费 6.1

(二) 工程排污费

JF-05 工程排污费

装饰装修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ZF-01 环境保护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1.0

ZF-02 文明施工费 3.6

ZF-03 安全施工费 3.1

ZF-04 临时设施费 5.8

(二) 工程排污费

ZF-05 工程排污费

安装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AF-01 环境保护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0.9

AF-02 文明施工费 2.8

AF-03 安全施工费 2.4

AF-04 临时设施费 4.6

(二) 工程排污费

AF-05 工程排污费

市政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SF-01 环境保护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0.7

SF-02 文明施工费 3.0

SF-03 安全施工费 2.1

SF-04 临时设施费 3.5

(二) 工程排污费

SF-05 工程排污费

园林绿化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YF-01 环境保护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0.5

YF-02 文明施工费 2.0

YF-03 安全施工费 1.8

YF-04 临时设施费 3.2

(二) 工程排污费

YF-05 工程排污费

仿古建筑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FF-01 环境保护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0.8

FF-02 文明施工费 1.8

FF-03 安全施工费 1.6

FF-04 临时设施费 2.8

(二) 工程排污费

FF-05 工程排污费

2)税金:按9%执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3)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4)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5)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14.6.2可竞争费用包括:

(1)材料费、机械费用;

(2)综合费;

(3)措施项目费。

14.7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14.8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14.9工程材料

14.9.1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供应;

14.9.2材料价格:除甲供材和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因素,中标后不作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

14.9.3结算时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实行暂定价的材料招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二次招标。

14.9.4配套等附属工程应当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招标。若项目招标不含配套等附属工程(仅因配套等附属工程暂不具备招标条件),则配套等附属工程在施工图、清单编制等完成后另行招标。

14.10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14.11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14.11.1本工程经招标定标后,工程总造价在招标范围内包定,除经政府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

14.11.2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清单发放后7日 内向招标人网上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

14.12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14.13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15、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相应位置,必须加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16、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招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网上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是对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利拒绝其投标文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投标担保、放弃投标、中标

18.1本工程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对于未能按上述第18.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予以确认后,不进入评审。

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8.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中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的国有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划至招标人账户,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18.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8.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8.4.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要求更改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内容的或放弃中标资格的。

19、投标替代方案

19.1 投标人所提交的方案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以下第19.2条规定。

19.2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

20、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20.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20.2 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需签字或盖章的位置均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若有)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否则无效。以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各成员单位电子签章。

20.3 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20.2条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21、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密封和标记

21.1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应密封并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可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光盘表面粘贴“光盘贴”,将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信息写在光盘贴上。

22、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提交

2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2.2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3、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

24、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24.1投标人应在解密程序开始后规定时间内(见前附表规定)完成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4.2投标人如因招投标系统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成功解密,招标文件规定允许使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的,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了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则可导入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的,系统将拒绝导入。

(六)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是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凡不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或到场人员与证件载明的人员不一致或未出席开标会议者,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资格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记录并存档备查。若现场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投标或弄虚作假的,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各项证件、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移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25.2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25.2.1宣布开标纪律;

25.2.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5.2.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投标人名称,招标人、监督人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到场情况进行查验,违反上述第25.1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签号抽取;

25.2.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密封和标记情况;

25.2.5投标人依次解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见前附表规定)完成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或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违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签号抽取;

25.2.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25.2.9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

25.2.10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

25.2.11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5.2.12开标结束。

25.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有效性

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七)评标、定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职称较高、经验丰富、原则性强的专家评委担任,业主评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3 评标委员会应详细审查投标人、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班子成员的资质和资格情况、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违反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无效,技术标和商务标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7.4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资格无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依据,评标委员会现场截图并签名确认。

27.5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资格无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网站查询为依据,评标委员会现场截图并签名确认。

27.6 投标人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如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ahjst.gov.cn)显示为有在建工程未撤离但实际上其所承担的项目已经竣工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撤离的原因说明,否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无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ahjst.gov.cn)查询为依据,评标委员会现场截图并签名确认。

27.7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检查,评标系统显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识别码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按废标处理,对上述评标系统显示一致的信息截图打印、签名确认;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视情节记不良行为记录并扣除诚信分,由招标人做出投标保证金总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的处理。如需调查的经查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视情节依法取消其1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投标资格,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做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不在此列。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询标,要求投标人当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列举的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

(1)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合理幅度的;

(2)未设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写出结论性评标报告。

30、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

30.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0.2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30.2.1重大偏差的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电子签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资格予审时已经提交的除外);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8)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

(10)投标文件中的其他重大偏差(包括缺项、漏项):

①当投标文件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计量单位(未依照通用标准或法定标准)或者工程量,与招标人依照通用标准或法定标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且不能比照细微偏差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

②不可竞争费用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降低费率标准、税金降低费率标准和计费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标的。

③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最高限价)的。

④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的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计算错误等绝对值累计总额(高估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以上的。凡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项目、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未阐明充分理由、提供足够证据证明的,均视为缺漏项目或费用。

⑤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⑥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或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定材料(设备)价格。

⑦投标人填报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标准)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⑧技术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不合格的。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0.3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对界定为细微偏差的应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现场书面接受调整内容。

30.4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解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

30.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6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的修正原则如下:

31.1.1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内容为准。

31.1.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综合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出的综合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合价金额。但综合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金额;

31.1.3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合计或总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合价或总计)金额。

31.1.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31.1.5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

31.1.6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结构、建筑面积、层数有误时,以招标工程的实际内容为准,招标人的招标范围以招标公告和设计图纸内容为准,超过招标范围的部分招标无效并追究招标代理机构等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1.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按照第30.4条款、第31条款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

33.3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通过评审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名,即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低、第三低的投标人依次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33.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33.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列出具体理由依法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4、评标办法和程序

34.1评标和定标工作不约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评标工作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招标代理机构不作答复。

3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价法。

评标程序:

(1)采用资格预审招标的,先评技术标一、再评技术标二、最后开评商务标。技术标或商务标评审未通过的,则不予评分;对通过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出顺序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采用资格后审招标的,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评审。资格后审评审通过的,对投标人先评技术标一、再评技术标二、最后开评商务标。技术标或商务标评审未通过的,则不予评分;对通过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出顺序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4.2.1  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必须从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

(1)施工组织设计:

①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④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⑤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⑥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⑦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机械设备、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⑧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施工扬尘环境治理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⑨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是否正确(本条内容须与前附表要求对应)。

⑩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评委在评比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逐项评定,查看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技术组织是否完善;工程网络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与现场相符,有无原则性错误。

(2)项目班子配备

1、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质等级、类似工程业绩(若招标公告要求)等方面一致。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建筑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不配套按不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结构及数量标准: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取样员(1名,可兼任)。人员配备结构和人数不符合要求,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4、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班子成员以投标文件载明的成员名单为准。

注:技术标评审不合格、不通过的,商务标不予评审。

34.2.2     商务标评审

34.2.2.1   商务标初步评审

(1)本项目招标设有最高限价A,投标总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A为无效投标,商务标书不予评审。

(2)投标文件的审核、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审查预中标人的商务标文件,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出的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合价金额。但单价金额个别小数点有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小数点有两处以上错误的,作为重大偏差处理。

②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合价或合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合价或合计)金额。

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按照本招标文件须知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34.2.2.2   商务标详细评审

1、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应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综合单价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投标人商务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应当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以内(含三位)有效数字,合价和总价均应当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以内(含两位)有效数字,否则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信息价以《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2019年第10期六安市霍山县信息价为准。

2、不可竞争费用的评审

投标人所列的不可竞争费用,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4.6.1条有关不可竞争费用的要求,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税金费率标准和税金计费基数等的规定,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

3、人工费总额的评审

人工费总额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与最高限价网上同时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人工费总额的降幅超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的人工费总额30%—50%的(本项目确定为30%),予以废标。

注:电子评标系统输入的数据应与开标前对外公布的各项有效的、最终使用的数据保持一致,并且电子评标所用的18laxj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发布最高限价的时候(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一并发布到网上,电子评标用的18laxj文件的人工数据要和网上公布的人工数据确保一致、无漏项。评标时,在监管人员监督下,由代理机构现场网上下载,现场导入18laxj文件,确保一致。若有不一致的,对责任者记不良行为记录,追究责任。

(八)综合评分法商务标(85分)分值计算方法

一、本项目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二、投标总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一)现场抽签

从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抽取一定数量单位的投标总报价用于有效值的计算。

(二)初步筛查

1、初步筛查内容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初步筛查不通过:

(1)资质、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投标总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3)投标保证金不通过的;

(4)技术标评审或商务标评审未通过的。

2、根据各投标人抽签确定的签号,按上述标准进行初步筛查,直至通过初步筛查的单位数量满足下述规定:

设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家数为N:

对于房建、装饰、安装、仿古、桥梁、隧道类项目

N≤9,取全部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进入数据计算名单;

N=10,取抽签号前9家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进入数据计算名单;

10<N≤15,取抽签号前N-2家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进入数据计算名单;

N>15家的,取抽签号前15家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进入数据计算名单。

□对于市政、公路、水利、园林绿化类项目

N≤15,取全部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进入数据计算名单;

N=16,取抽签号前15家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进入数据计算名单;

16<N≤20家,取抽签号前N-2家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进入数据计算名单;

N>20家的,取抽签号前20家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进入数据计算名单。

(三)确定有效值

1、抽取C值,确定评审范围

开标前,在现场监管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现场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签号,按抽取的签号确定对应的C值,C值在0.975、0.980、0.985、0.99、0.995、1.0、1.005、1.010、1.015、1.020十组数值中随机抽取确定。

2、确定平均数

对进入数据计算名单中投标总报价较最高限价降幅小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建设内容造价构成等因素进行勾选):

□18% □16% □14% □12% □10%——园林绿化类

□13% □11% □9%  □7%  □5%——市政类(含小型桥梁)

□7%  □6%  5%  □4%  □3%——房建、安装、桥梁、隧道类

的作为A系列;A系列数据不参与平均数计算,仅参与排序。

降幅不小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建设内容造价构成等因素进行勾选):

□18% □16% □14% □12% □10%——园林绿化类

□13% □11% □9%  □7%  □5%——市政类(含小型桥梁)

□7%  □6%  5%  □4%  □3%——房建、安装、桥梁、隧道类

的作为B系列。

对于B系列的各投标总报价,分别去除最高、最低报价后,取剩余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B系列不足7家的,取B系列全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

3、划分组距

(1)在平均数1.1倍以上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在平均数1.1倍(含)至平均数0.9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在平均数0.9倍以下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说明:市政、公路、水利、园林绿化、装饰等类项目为1.1和0.9)。

(2)在平均数1.05倍以上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在平均数1.05倍(含)至平均数0.95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在平均数0.95倍以下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说明:房建、安装、仿古、桥梁、隧道类项目为1.05和0.95)。

4、计算中位数

依据上述组距划分标准对各组内的数据分别计算算术平均值,将各组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组的组值,所有组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位于总组数最中间位置的组值为中位数(如总组数为偶数,则取最中间两个组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说明:(1)在平均数1.1倍(含)至平均数0.9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组值,不须计算算术平均值;

(2)在平均数1.05倍(含)至平均数0.95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组值,不须计算算术平均值。

5、以最高限价下浮(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建设内容造价构成等因素进行勾选):

□18% □16% □14% □12% □10%——园林绿化类

□13% □11% □9%  □7%  □5%——市政类(含小型桥梁)

□7%  □6%  5%  □4%  □3%——房建、安装、桥梁、隧道类

为参考价,取参考价与中位数二者的低值作为基准价D;

6、基准价D与开标时抽取的C值相乘,得出最终的评标有效值,该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7、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一致的得满分,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综合评分法技术标(15分)分值计分方法

技术标一评分(6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

总体编制要求 编制深度合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图表清晰,具有实用性;且主要施工内容及其进度安排明确,施工程序科学,施工顺序合理,符合工序逻辑关系,得0-0.5分; 0.5分

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清晰易懂;且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内容明确,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得0-0.5分。 0.5分

主要施工方法 主要施工方法内容明确,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得0-2分; 2分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内容明确,实现管理目标的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得0-1分。 1分

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与运行维护 (1)技术培训体系完善,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及培训要求明确,培训内容详尽,培训计划科学;且运行维护体系完善,有完善的运维主体、运维流程、运维技术要求以及运维评估标准,得0-1分;

(2)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技术支持及操作岗位人员配置、资源配置有效,得0-1分;

注:以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分

技术标一评审说明:

1、技术标一的评审,由评委各自对每一个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独立评分,严禁采取分人主评后由其他评委抄袭分数或一人主评其他附和签名的方式评分。出现违反前述规定评标的,一律由现场监督人员对评委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某投标人的得分规则为从各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所作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技术标一的得分。

3、某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综合评审得分低于3.6分的或者高于5.4分的,该评委应在评分时用文字列出得分低或得分高的具体理由;没有列出文字理由的,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督促该评委列出文字理由。经督促仍未作列出文字理由的,则该评委对该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的评分按照有效评分人的评分运用前述算术平均规则重新计算该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同时由现场监督人员将该评委的行为记入评委考核档案。

4、投标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标一),属于明显文不对题(如将房建类做成市政类;房建类无桩基、幕墙工程但出现桩基、幕墙工艺;各项计划明显前后矛盾的等)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技术标二评分(9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

(9分) 履

力 投标人

业绩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工程质量合格,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2分。

注:本次招标所指的业绩为:观演建筑工程中剧场、剧院类的建筑装修装饰或建筑机电项目。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不能证明业绩类型,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扫描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2分

投标人

所获荣誉 ①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测评并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时间以证书或公示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得0.5分。

②投标人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查询有效的(投标时提供官网截图信息),得0.5分。

③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表彰(时间以证书或公示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得0.5分。

④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荣誉称号(时间以证书或公示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得0.5分。

①-④累计计分,满分2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2分

投标人

所获奖项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或参建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工程获得下列奖项(时间以证书或公示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

①经评选通过省级评比达标表彰,等同于安徽省“黄山杯”、各省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建筑工程装饰奖”或“优质建筑装饰工程”。每提供1项,得0.5分。满分1分。

②经评选通过国家级评比达标表彰,包括: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予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授予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

①、②累计计分,满分4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4分

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同时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否则不得法。

注: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1分

技术标二评审说明:

1、技术标二的评审,由评委对照投标人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录入的信息和扫描件按照程序核对后,对照得分标准确定相应的分值。严禁采取分人主评后由其他评委抄袭分数或一人主评其他附和签名的方式评分。出现违反前述规定评标的,一律由现场监督人员对评委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上述评分表要求的业绩属于国有投资项目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不能证明业绩类型,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扫描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属于民营投资项目的,应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按上述评分的要求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将相关证明、奖项、文件、合同等原件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市场主体信息库中。

投标人技术标标书中所报奖项、荣誉等资料均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录入的信息及扫描件为准,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当招投标异议和投诉过程中出现对录入的扫描件真实性问题投诉时,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或受理投诉的监管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扫描件相应的原件,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人获奖奖项,其颁发单位应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或各级行业协会(其中行业协会应为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行业协会),否则一律不予认可,按无效处理。

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某项资料不符合得分条件或不符合某项评分得分标准(包括资料不齐不能印证是其承建的项目)等的,则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询标函,由投标人签字确认,但不得再接受投标人的补充资料。

6、近几年是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认定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或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同一范畴是指工程属于同一种类,如房建属于同一种类,而房建与市政、公路则不应作为同一范畴对待,其他亦然。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观演建筑工程中剧场、剧院类的建筑装修装饰或建筑机电项目。

7、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包括奖项、荣誉、信誉、业绩、资质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嫌疑的,应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弄虚作假嫌疑的情形并作出移送监督机关处理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发现有弄虚作假嫌疑的,该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证件、证书、文件、证明等各种资料原件及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由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提请并协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行为记录,给予1年至3年的投标资格限制;查证后不属于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被投诉或由招标人、监督机关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则其中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记录,给予1年至3年的投标资格限制,并由其承担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评委违反评分标准、评分要件、评分程序评分的,一经发现,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督促该评委纠正;不纠正的,除其评分应予纠正外,由现场监督人员记入评委考核档案,同时报管理部门依照评标专家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9、询标函格式附后。询标函用于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并需由投标人作出澄清或确认的相关事实、内容的记录。具体项目询标函由该项目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制作备用。

10、与黄山杯等级相同的奖项是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评的建设工程省级最高荣誉奖项,如北京市长城杯、上海市白玉兰杯、天津市海河杯、重庆市巴渝杯、浙江省钱江杯、江苏省扬子杯、山东省泰山杯、广东省金匠奖、山西省汾水杯、陕西省长安杯、湖北省楚天杯、湖南省芙蓉杯、福建省闽江杯、河南省中州杯、江西省杜鹃花杯、四川省天府杯、海南省绿岛杯、贵州省黄果树杯、辽宁省世纪杯、吉林省长白山杯、黑龙江省龙江杯、青海省江河源杯、西藏雪莲杯、内蒙古草原杯、新疆天山杯、宁夏西夏杯、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广西优质工程奖等。

11、本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技术需求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

①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技术需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技术需求进行适当调整,但这种调整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并说明调整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该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②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体现主要设备和材料表中技术需求的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出具报告检测部门、证书颁发机构的公章,另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由中标候选人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③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为重要条款(技术需求),是基于项目具体情况,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先进性、易用性、兼容性等技术要求,以及建筑结构空间及荷载限制,达到各系统基本使用效果及指标的最低要求,如带星号(“★”)的条款(技术需求)累计5条不满足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导致投标被否决。

附件1:技术需求书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询标日期:      年      月     日

询标

内容

(由评

委填写)

投标人

的意见

(作出确认

或说明、纠

正、补充、

承诺等意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委

员会结

论意见

各评委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

代表的

意见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监督

人员

意见

各监督人员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十)评标结果

34.2.4 评标结果

34.2.4.1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标和技术标累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2.4.3中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

35、投标人有下列第(1)款至第(15)款情况之一者,一律作为废标处理;有下列第(16)款至第(28)款情况之一者,一律作为废标处理,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给予1年至3年的在六安市范围内的投标资格限制。同时,按照《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扣分标准》扣除投标人诚信分值,并上报省住建厅,其结果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等媒体公开。

(1)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造价人员“专用章”;

(2)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3)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招标人、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招标人、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招标人、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管理关系的;

(11)投标人或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在本市及本市以外其他地方因围标串标、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事项被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尚在投标资格限制期内;

(12)投标人、投标项目经理及其班子成员在近三年存在犯罪行为记录的;

(13)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的;

(14)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15)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1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

(1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

(1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

(2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的;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27)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资质证书、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班子成员简历、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提供虚假的获奖资料等。

(28)投标人在六安市范围内因施工扬尘环境治理被环境保护等部门限制投标资格尚在限制期内的。

(十一)合同的授予

36、合同授予标准

36.1合同授予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确定的中标人。

36.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法规规定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7、中标通知书

37.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未发现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有前述3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按程序办理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37.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8、招标代理服务费、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承担中标通知书送达职责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完成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通知书送达中标人,若代理机构在3日内不启动送达程序或者以不送达中标通知书为由等方式向中标人收取费用的,记不良行为记录,将在一定期限内拒绝其进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39、签订合同

39.1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

39.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及时与招标人办理洽谈和签订承包合同的各项手续并做好进场准备工作(含临时设施、施工水电接引),招标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39.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39.4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40、履约担保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不与其签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履约保证金退还

中标人未发生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工程竣工验收后,可凭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初验报告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向招标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招标人应当从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

42、支付担保

本工程是否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有关规定见前附表规定,如实行,招标人最迟也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交。

(十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网上招投标,是指使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行为。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四条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网上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公管局)对网上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主体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根据相关规定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成为市场主体信息库成员(以下简称信息库成员),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授予其参与网上招投标权限。

信息库成员应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及时录入新的信息。信息库成员应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信息库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信息库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核认定。

第六条 网上招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关于征集投标人及供应商信息的公告》的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网上招投标系统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对关键信息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实行网上招投标的项目,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规范、信息安全。

第八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报市公管局备案,招标文件应加盖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第九条 投标人必须持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 补遗、答疑、澄清和勘误(以下简称变更)文件报市公管局备案后在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相关变更信息。

第十一条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唯一有效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投标文件安全,开标顺利进行,除要求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壹份(电子标书工具软件在生成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供投标人刻录使用)。光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投标人须保证启用光盘时能正常读取,否则责任自负)。开标前,投标人应将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密封现场提交。有上述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可在光盘表面粘贴“光盘贴”,将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信息写在光盘贴上。

第十四条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先行解密,然后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开标现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第十五条 投标人未能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成功解密,招标文件规定允许使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的,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了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则可导入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的,系统将拒绝导入。

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提交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密封、标记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第十六条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并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招投标系统:

(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的;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的。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七条 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第十八条 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随时接受评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第十九条 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二)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三)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四)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上述第二十条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管局报告。经市公管局批准,可以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由市公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从2016年5月20日起试行。

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

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工程签证、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用地红线范围内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六安市相关部门有关规定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及行业建设施工、验收及清单计价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    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一切出入现场的相关手续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协助办理。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确保施工现场周边的交通畅通和安全,确保各种管线安全运营,确保沿线居民出行方便,确保周边水系畅通,将施工给群众带来的干扰降至最低限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对承包人处以完成该项工作2倍的违约金。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免费提供场内道路用地,承包人负责道路畅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     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需要离开现场的,时间在半天以内的须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工程师出具书面意见后报招标人(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送招标人(发包人)备案;时间超过两天以上的,需经现场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送招标人(发包人)审核同意。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招标人(发包人)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前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第一次离岗按中标价的0.1%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的按中标价的0.2%支付违约金;第三次及其以后每次均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缺席、离岗次数以天为计),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次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6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中标人(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招标人(发包人)按规定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经理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的证书必须留置在招标人(发包人)处,初验合格后退回。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或由招标人(发包人)另行规定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建造师)。因病且长期(至少在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短期即六个月以内因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由中标人临时指定不低于该生病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的人员代为行使职责,康复后应立即返岗履行职责),须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盖有医院公章的证明、病历原件提前14天通知招标人(发包人),并取得招标人(发包人)同意;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中标人(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即使征得了招标人(发包人)的同意,该行为仍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属于去世或突发性灾难致病危或因癌症等病致危已失去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除外),若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按中标价的1%支付违约金,按中标价的1%计算金额少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支付违约金。 因病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治疗及康复期内(至少六个月)参与六安市内的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中标人(承包人)以及中标人(承包人)投标文件所列项目经理,在综合评分中,享受了资质(资格)等级、业绩、奖项和信誉等方面的加分待遇,在评标中已充分体现优先。项目经理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岗在位,且不得更换。若发生更换,不论什么理由更换都将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均应由中标人(承包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记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经理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招标人(发包人)发现项目经理不能胜任项目工作的,包括发现项目经理缺乏管理经验或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管理混乱或出现质量事故、安全责任的,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项目经理,直至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止。出现前述情况的,比照3.2.3条的规定处理。中标人(承包人)拒绝更换和调整项目经理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经理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投标文件所载人员名单即为报告名单,并按发包人要求到岗履行职责。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招标人(发包人)发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的,包括发现缺乏管理经验或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管理混乱或出现质量事故、安全责任的,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直至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止。中标人(承包人)拒绝更换和调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中标人(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需要离开现场的,时间在半天以内的须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工程师出具书面意见后报招标人(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送招标人(发包人)备案;时间超过两天以上的,需经现场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送招标人(发包人)审核同意。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招标人(发包人)均认为是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行为。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因病且长期(至少在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短期即六个月以内因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由中标人临时指定不低于该生病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的人员代为行使职责,康复后应立即返岗履行职责),须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盖有医院公章的证明、病历原件提前14天通知招标人(发包人),并取得招标人(发包人)同意;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中标人(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即使征得了招标人(发包人)的同意,该行为仍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属于去世或突发性灾难致病危或因癌症等病致危已失去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除外),若更换技术负责人,按中标价的1%支付违约金,按中标价的1%计算金额少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支付违约金。若更换施工员、安全员,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按中标价的0.5%计算金额少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支付违约金。 因病被更换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治疗及康复期内(至少六个月)参与六安市内的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中标人(承包人)以及中标人投标文件所列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综合评分中,享受了资质(资格)等级、业绩、奖项和信誉等方面的加分待遇,在评标中已充分体现优先。享受加分的人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岗在位,且不得更换。若发生更换,不论什么理由更换都将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均应由中标人(承包人)按中标价的2.5%向招标人(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前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第一次离岗按中标价的0.05%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的按中标价的0.1%支付违约金;第三次及其以后每次均按中标价的0.25%支付违约金(缺席、离岗次数以天为计),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次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6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中标人(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招标人(发包人)按规定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证书必须留置在招标人(发包人)处,初验合格后退回。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或由招标人(发包人)另行规定。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承包人参与分包工程的招标,认可招标结果,并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工程的中标人(以下简称“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   %作为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承担总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

(2)“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土建工程的收尾和修复以及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所用水电管线等费用(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3)分包人使用承包人现场临时工程及在用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费用。

(4)分包人使用工程的施工道路,到总包单位搭伙,使用总包单位的卫生间等。

(5)门窗洞口、安装工程管道口、楼地面墙面凿洞、槽等的后塞及修补等,以及整个工程的安全保卫等。

(6)为分包人提供标高、轴线、定位,隐蔽工程指引等。

(7)分包人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8)保证分包工程在施工期间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其按时开工和连续施工,并承担因乙方原因使分包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和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或由发包(招标)人另行规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应当提交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执行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执行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均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技术服务期:本工程技术服务期为三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对业主单位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以及根据业主单位的合理要求每年免费提供五次现场技术服务。超过五次的,经中标人与业主单位就新增现场技术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后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在限放区域内执行市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火爆竹等规定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随进度款支付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等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以投标时现场踏勘条件为准,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水电安装的申请、协调工作由发包人协助解决。施工现场内其他需做的与施工有关的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电讯线路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或由发包(招标)人另行规定。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日内完成。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3日内进行书面移交并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有义务对发包人提交的原始数据进行复核;若承包人未尽复核义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日内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因处理或保护而发生的措施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因保护处理影响工期5日以内的,总工期不予顺延,超过5日的,经发包人签证后可以顺延。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10)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交本月工程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表,(报表和计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式叁份提交发包人)。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供足够的办公用房。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负责办理,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六安市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包括因征地拆迁原因致使施工企业不能进场等。

因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工期延误的确认程序: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理由,经工程师集中相关证据后签署意见,送发包方审核,报政府审批确认。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或由发包(招标)人另行规定。。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0.05%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日以上的,每日按合同价款0.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除支付违约金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损失赔偿责任。属于政府安置房项目,因中标人(承包人)原因延期交付的,超期过度安置费应由中标人(承包人)支付。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期竣工,工程延期竣工超过合同工期三分之一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记不良行为记录。发包人将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审查后,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政府投资项目,因勘察设计原因、隐蔽性工程确需变更的,应按程序报经政府批准同意。属于承包人的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程序提出工程量异议却在施工期间却提出工程量异议的,不予变更,由承包人承担工程量的完成;投标人在招标质疑期间及异议期间已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程序提出异议,而招标人没有做出正确澄清、解释的,经查证属实的按程序进行变更。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或由发包(招标)人另行规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实施中新增的项目,参考投标报价清单中类似项目单价结算;没有类似项目的,由发包人(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单位)根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配套计价依据中的相关规定,按新增工程量发生当月市场信息价和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利润率、风险费、取费费率等进行组价结算并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下浮比例进行调整。在组价未定之前,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延误施工,否则按违约处理。

10.4.2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约定:依据六安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精神,项目建设期因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变化和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投资超过原核定概算5%的,项目实施单位须编制概算调整书,市发改委审核并报经政府同意后予以调整。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或由发包(招标)人另行规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天,最长不超过通用条款规定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2天,最长不超过通用条款规定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固定单价。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采用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配套计价依据中相关计算规则执行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完成50%且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2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审计定案后,余款(扣除本工程质保金3%)自竣工审计定案之日起壹年内无息付清。具体支付时间为一年三节支付。本工程质保金3%在满足合同质保要求后一次无息付清。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即建筑工程一切险(包含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所有保险均有承包人自行投保,费用自理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标

封面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合同名称)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         ___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        日历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对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12、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4、我方承诺:

15、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投 标 人:               (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之前无在建工程包括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原有在建工程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有效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变更手续)。如发现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办理的变更手续不符合法定原因、条件、程序,经查证属实即构成以虚假信息(事实)投标,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投标资格限制等。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封面格式

工程

投标总价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扉页格式

投  标  总  报  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时间:

(一)总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施工期内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3.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

4.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5.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6.本报价的币种为 人民币 。

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二)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暂估价 不可竞争费

合计

(三)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暂估价 不可竞争费

合计

(四)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元)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2 措施项目费

3 不可竞争费

3.1 安全文明施工费

3.2 工程排污费

4 其他项目费

4.1 暂列金额

4.2 专业工程暂估价

4.3 计日工

4.4 总承包服务费

5 税金

合价

6 总价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定额人工费 定额机械费 暂估价

(六)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夜间施工增加费

2 二次搬运费

3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5 工程定位复测费

6 临时保护设施费

7 赶工措施费

8 其他措施项目费

9

合计

(七)不可竞争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环境保护费

2   文明施工费

3   安全施工费

4   临时设施费

5   工程排污费

合计

(八)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暂列金额

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计

(九)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合计

(十)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合计

(十一)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元)

一 人工

1

2

3

4

人工费小计

二 材料

1

2

3

4

5

6

材料费小计

三 施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费小计

合计

(十二)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提供材料

合计

(十三)税金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增值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合        计

(十四)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基准单价 投标单价 备注

(十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

编号 定额名称 定额

单位 数量 单    价 合    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综合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综合费

人工单价 小      计

元/工日 未 计 价 材 料 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材料费明细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暂估单价(元) 暂估合价(元)

其它材料费 - -

材料费小计 - -

(十六) 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其他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

(二)技术标

封面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一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二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年    月    日

(一) 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内容。

(二)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1.公司人员 共计:         人

其  中 有职称技术的管理人员 其他管理人员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技术工人

8级以上 6~8级 4~6级 1~3级 普通工人

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数量

人员类别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10年以上 5年至10年 5年以下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取样员(可兼任)

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投标人声明:本工程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述所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三)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四) 拟分包情况表(若允许分包)

分包的工程项目 分包人名称 分包项目造价(万元) 备注

(五)关于有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说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活动。现就有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说明如下:

(一)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从本项目开标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之前一年内所承建的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情形(包括已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和已发生正在处理的事故)。若我单位所作说明不实,经查证确属在前述期限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的即构成以虚假信息(事实)投标,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依法给予投标资格限制等。

(二)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从本项目开标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之前一年内所承建的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情形(包括已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和已发生正在处理的事故)已如实登记如下,若出现未全面登记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包括有一起或多起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即构成以虚假信息(事实)投标,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依法给予投标资格限制等。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姓名 发生安全生产

事故时间 安全生产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时间及文号

注释:事故填报,一事故一填,发生多起事故的逐行填写,表格不足的,由投标人补充行数填写。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 (签字):

年  月  日

(六)  劳动力安排计划表

单位:人

工 种

级 别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接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七)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拟任职位

姓名 出生年月

执业或职业资格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工作年限

自 至 主要经验及承担的项目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注: 1、提供主要人员的专业经验, 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工程相类似的特殊经验。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八)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图表。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2)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 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 资源配备计划

①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②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 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

(8)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详见施工图纸、相关规范

第六章  施工图设计文件

1、图纸清单: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

2、工程技术规范清单: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列。

3、标准图集清单: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列。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及光盘

第八章  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充(网上下载)

第九章  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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