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奖励2019年度全县党政机关
优秀公务员的决定
(霍政〔2020〕43号 2020年7月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组字〔2008〕2号)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优秀公务员予以表彰奖励。
一、给予下列在2017年至2019年连续3年度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冷再洋等29名公务员分别记三等功奖励,颁发《奖励证书》。
县委组织部:冷再洋
县委统战部:舒晓玲
县委政法委:刘大军
县法院:王伟、杨劲松
县检察院:张思明
县财政局:李运成
县司法局:余宏应
县市场监管局:黄思宇
县公安局:王孝敬、王超、朱军
县林业局:张鳌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汪全慧
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聂道礼
经济开发区:程亮
衡山镇:王春华、陈杰
但家庙镇:刘益春
黑石渡镇:朱爱英
诸佛庵镇:蔡华军
落儿岭镇:蔡华永、沈忱
单龙寺镇:刘江
漫水河镇:王恩会、万禾、余景波
太阳乡:汪青、李强
二、给予下列在2019年度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李辉等283名公务员,分别嘉奖奖励,颁发《奖励证书》。
县委办:李辉、奚维柱、胡守柱、万直权、张礼祥
县人大办:张再金、刘长卫、章彬、邹亚洲、储媛
县政府办:余龙松、徐正东、柯友祥、胡法兵、但德华、汪秀峰、杨广堃
县政协机关:程志仁、江春雨、潘寅婧
县纪委监委机关:邓贤炳、金涛、李铁、何军、黎鹏、吴双、江雪虹、杨全刚、刘正奇、饶志刚
县委组织部:金从华、钱江、翟文焕、杜闯
县委政法委:翟德胜
县直工委:欧志国、刘福霞
县委深改办:王朝明
县委编办:陆晓龙、何鹏程、王婧
县委史志室:刘岩
县法院:魏志刚、刘春雷、许传华、金绿叶、王昆勇、王蔓、李洁、张金敏、童晓文、赵宇飞、王秀杰、张涛、柯东升
县检察院:李允华、周源、程南、查红兵、戚敬学、陈新、杨磊、刘君
县总工会:彭青梅
团县委:黄倩倩
县妇联:程红、解翠莲
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唐海云
县人社局:叶俊、黄保荣、罗彬
县审计局:秦庭耀、何家宝
县统计局:戚如祥
县应急局:王方铎
县市场监管局:何富国、陈劲松、张同乐、倪华、查芳林、周遵涛、张鹏、郭慧涛、胡汇川、朱文苑、朱儒兵、程先立、朱为、丁霍兵、刘和宇、李长虹、俞龙、王伟
县信访局:陈世军
县数据局:戴星、王方奎、孙义林
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程圣国、金雁翎
县公安局:但修文、李传德、刘伦、韩宝如、孙桂荣、姜涛、吴增运、徐姗姗、邵玲、吴晓萍、朱自然、张琳、杨庆猛、赵晓磊、周萍、李先飞、李本周、李成、江宏伟、杨家胜、陈纯、刘旭东、李平、王磊、徐佩品、徐进、王劲松、卢文厚、董雁、叶其卫、张吉俊、朱润德、李向阳、汪浩、戴宗清、李军、方庆、马勇、何勇、李永、项贤青、熊开文、华炜、刘昊、杨绍贵
县森林公安局:程巍、程习军、卢俊昌、何绵金、汪勇、王震
县司法局:李学斌、熊启才、武楠、陈作宝、陶然、鲍煜、胡红星、陈艳琳、金姗姗、唐诚
县民政局:夏德义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李杰
县委宣传部:吴南江、汪九斌、陈林、熊晓慈
县教育局:杨晓晶
县卫健委:彭宗怀、陈金琼、张慧、何旭明
县文旅局:柴月宏、叶芳
县城管局:俞劲松、戴军、朱昌才
县发改委:雷军、苏林、王刚
县住建局:许华清、郭守瑞、余英
县生态环境分局:苏永华
县农业农村局:龚耀宗、万志行、李登树
县林业局:郝敬来
县水务局:李传食
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吴中勇、杨义应
县财政局:刘朝东、程善祥、朱贵成
县科技经信局:李永海、怀庆珍、胡善鑫、吕瑾钰
县轻纺协会:刘金林
县交运局:曾广成
县商务局:涂习东、郝浩、刘大武
县供销社:刘贝
衡山镇:董智、余方法、张俊、陆本荣、高茂杰、杨奕
下符桥镇:朱守海、陈晨、柯晓春、项鸿、陈明翠
但家庙镇:陈波、汪杰、夏伟、黄志昂
与儿街镇:俞宗祥、汪国庆、曹冰青、李涓、张丹、鲍明霞
黑石渡镇:曹杰、何家柱、杨卫、葛燕清
诸佛庵镇:马振明、陆兴东、胡晓珑、董雪松、宋真灿
落儿岭镇:储晓兰、刘银、储菲菲
佛子岭镇:马启智、赵刚、杜晓菲、张毅、罗来慧、陈伟、杨亮
大化坪镇:仇多弟、高武、方绣程、陶俊、刘德理、吴静、项思宇、徐瑾
磨子潭镇:王业平、丁亮、彭晶晶、龚尧平、陈浩
东西溪乡:桑志农、沈定、赵子翔、余巧玲、夏玉剑
单龙寺镇:周毅、陈昌怀、董功启、朱凯
漫水河镇:刘守祥、胡晏林、韩以月
上土市镇:何林、刘均奕、张晓明、吴宗好、张亮、汤国玉、杨超
太平畈乡:杜汝舟、鲁晓兵、程亚、张宇、李重贤
太阳乡:何祥浩、万金海、张秉晴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公务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进取,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