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系电话 | 机构负责人 | 机构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机构职责 |
1 | 13329198282 | 许宏冠 | 党政办公室 |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霍山县太阳乡政府办公楼一楼 | 1负责党委政府机关运转、综合协调、后勤保障、文秘、档案、保密、调研、对外联络、政务公开、统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2负责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草拟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3负责乡内各部门、各村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落实乡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2 | 13966270500 | 张汉岚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霍山县太阳乡政府办公楼一楼 | 1负责基层党的建设,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文明实践、社会工作、人民武装、群团建设等工作。2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3负责统筹协调全乡范围内人才工作;4负责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及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5负责检查和督促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以及综合考核等工作;6负责离退休干部、“五老”、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
3 | 17261499420 | 黄浩 | 平安法治办公室 |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霍山县太阳乡政府办公楼二楼 | 1负责“一站三中心”综治工作平台的运行保障和日常管理;2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负责组织开展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国家安全教育、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反邪教、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4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工作。 |
4 | 18326339955 | 余础 | 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霍山县太阳乡政府财政所楼二楼 | 1、负责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业商务、科技金融、“双招双引”、营商环境、为企服务、旅游发展、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全乡各类规划、村镇建设、项目管理、乡村道路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 2负责全乡财政、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惠民资金发放、民生工程等工作;负责代理村级组织财务、会计核算业务,指导村级组织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监管;建立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保证村级组织基本支出需要。 3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美乡村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林业、水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承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等工作,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负责辖区内各类农村建房工作。 |
5 | 15385977111 | 刘武 | 便民服务中心 |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霍山县太阳乡政府财政所楼一楼 | 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民政、残联、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广播电视、体育、退役军人事务等社会事务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2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3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4负责乡和村为民服务工作平台的运行保障和日常管理。 |
6 | 18726972301 | 杨先柱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霍山县太阳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1、负责县级政府依法赋权的城市管理、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领域的行政执法。2综合协调辖区内上级部门的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区域综合执法。3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处理各类应急事件。 |
7 | 0564-5751257 | 张宇 | 司法所 |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霍山县太阳乡政中加油站正西方向100处 | 1、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党委、政府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2、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全乡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网络,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四落实”。4、利用社区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进村、进企业工作,当好乡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做好法律援助工作。5、代表乡政府处理民间纠纷。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志愿帮教队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完善、落实帮教措施。7、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全乡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防范和上报等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社会治安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