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系电话 | 机构负责人 | 机构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机构职责 |
1 | 0564-5661001 | 刘晨 | 党政办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政府一楼 |
1、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及各种文稿; 2、负责来文来电办理; 3、具体做好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 4、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5、其他行政事务。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2 | 0564-3901809 | 杨亚丽 | 乡村振兴工作站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政府二楼 |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全乡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乡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开展全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 5、负责全乡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6、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承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3 | 0564-3901683 | 朱山元 | 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政府二楼 |
1、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2、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整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3、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 4、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并提出防止纠纷的办法; 5、了解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6、摸清、登记辖区内“两劳”释放人员行踪动向并开展帮教活动; 7、摸清、承办党委、政府工作任务;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4 | 0564-5661083 | 匡克如 | 卫健办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政府二楼 | 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计划生育理论学习,提高计划生育理论水平,熟悉计生工作业务。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宣传工作、流动人口工作、协会工作、政策信访工作、药具技术服务工作、统计工作、综合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对符合政策已孕人员做好服务,及时发放婚育证明,为其办理生育证提供帮助,及时上报月出生,办理独生子女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严格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5 | 15856448893 | 余功存 | 民政办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财政所一楼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6 | 18712358989 | 王祥 | 应急所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乡政府办公楼二楼右手侧 |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建立健全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级、建档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四、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乡政府和县应急局。 五、组织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有资质单位委托县应急局举办的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六、配合县应急局依法实施有关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事项。 七、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数据,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八、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7 | 13665519011 | 刘萍 | 农业综合服务站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二楼 | 一、贯彻执行《种子法》及上级关于种植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全乡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广项目。 二、积极搞好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组织本行业的新技术 、新良种 、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工作;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的培训教育工作。 三、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乡、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并进行业务指导,发展多层次的科技推广与经营服务实体,拓展技术服务和农民培训。做好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与管理。 五、建立示范点、示范片,运用综合技术,树立高产优质增收样板,做好产、供、销、储、运、加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六、参与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 七、负责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统计、信息、资料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8 | 0564-5661003 | 徐德厚 | 财政所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政府财政所办公楼二楼左手侧 | 1、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编报年度乡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 3、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4、负责管理乡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 5、指导、监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6、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 7、负责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9 | 13637250595 | 李 斌 | 水保站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政府财政所办公楼三楼右手侧 |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规; 2、统一管理使用当地水资源; 3、负责本乡的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 4、负责本乡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5、组织农用水利建设,积极参与抗旱、防汛、抢险等工作; 6、组织督促检查各项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做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工程档案; 7、组织落实群众性小型水利和人畜饮水工程设施以及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村社群众性的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体系,定期检查指导; 8、协助制定保护水利工程的村规民约,及时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的查处; 9、普及推广小型水利工程科学知识; 10、组织水费征收工作; 11、组织利用水土资源、设备、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增加收入,提高自给能力; 12、计划筹集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安排、使用,并做好监督和结算,做好水利物资的保管和供应; 13、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10 | 13516475311 | 刘少年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政府财政所办公楼二楼左手侧 | 1、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2、承办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审核、征缴、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4、协调建立辖区内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6、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 7、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行政村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情况调查统计;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基础台账; 8、完成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乡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11 | 0564-5661118 | 李先飞 | 派出所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派出所 | 1、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2、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 8、调解治安纠纷。 9、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10、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12 | 0564-5661003 | 陈松琳 | 统计站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政府楼二楼右手侧 | 1、乡统计站是乡人民政府主管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统计的职能机构,业务上接受县统计局的领导。 2、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方针政策,并协助县统计局做好执法监督检查。 3、按照上级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4、领导、组织、协调、管理本乡的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本乡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对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基本统计信息资料和统计咨询建议。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13 | 18075054066 | 熊玉飞 | 司法所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司法所 | 1、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党委、政府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2、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全乡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 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网络,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四落实”。 4、利用社区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进村、进企业工作,当好乡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5、代表乡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志愿帮教队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完善、落实帮教措施。 7、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全乡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防范和上报等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社会治安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14 | 0564-5661006 | 奚勇 | 卫生院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卫生院 | 1、负责本乡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本乡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
15 | 0564-5661057 | 何晓斌 | 林业站 | 上午 08:00-12:00 | 霍山县东西溪乡政府楼左侧500米的林业站 | 1、宣传贯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村镇林场、个体林场。 9、配合乡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镇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乡人民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
下午 14:30-17:30 | ||||||
(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