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层运转】霍山县财政局转发《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8-03 09:28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 字体:[  ]

各县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财政支持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31日   


财政支持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力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农业农村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种养业恢复生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确保如期决胜脱贫攻坚和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财政支持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措施,坚持把保障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和保障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牵头科室:农财办;配合科室:其他各支出科室)

(二)多方筹措本级资金。整合今年尚未分配的市级涉农专项资金,尽快分配县区,支持县区统筹用于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恢复生产。通过压减市直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动用预备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全力支持全市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恢复生产。(牵头科室:预算科;配合科室:各支出科室)

(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结合过渡性安置、住房维修重建、安全饮水和用电工程恢复、种养业恢复、农村公路和水利设施恢复、学校维修重建、卫生院(室)维修重建和药品更换补充等资金保障任务,相关科室积极向省财政厅对口处室汇报灾损情况、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开展情况,争取相关资金。(牵头科室:预算科及各支出科室)

(四)指导县区筹集使用资金。局相关科室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资金,指导县区做好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科学合理分配使用好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分配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时,突出重点县区、重灾乡镇、重灾村和重灾户,特别要把受灾的贫困户、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牵头科室:预算科及各支出科室)

(五)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指导县区用好管好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专项资金,合理安排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强化资金绩效管理。适时对县区财政部门支持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力度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导调度。对发现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救灾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科室:财监办及各支出科室)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科室职责,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强化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的首位度意识,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整合资源,强化绩效管理。

(二)明确职责分工。局相关科室单位和县区财政局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措施,加强分工协作,及时沟通会商,提高工作成效。同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区财政部门、局相关科室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财政支持农村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相关工作情况和有关政策的宣传,传递明确信号,形成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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