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药产业政策清单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6-02 17:07信息来源:霍山县政府办 字体:[  ]

现代中药产业政策清单

 

1、道地药材种植对新增霍山石斛仿野生种植净面积20亩、霍山赤芝种植净面积2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3000元,单品种限额30万元;新增霍山石斛大棚种植净面积50亩以上,天麻、茯苓、多花黄精、石菖蒲种植净面积5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2000元,单品种限额30万元;新增断血流、艾草、百合、桔梗、青钱柳种植净面积1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1000元,单品种限额20万元。(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2、其他药材种植。对新增其他单品种中药材种植净面积2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单品种限额20万元。(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3、 “十大皖药”示范基地。对新通过“十大皖药”示范基地验收、获得授牌的给予5万元奖励。(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4、良种繁育推广。科研机构或市场主体新培育出抗病、抗逆、高产、适宜规模化种植的道地药材优良品种,通过省级以上机构认定登记并在全县范围推广,种植规模达500亩以上的,一次性补贴繁育成本和推广费用20万元。(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5、道地药材产地加工。在我县注册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新建和扩建道地药材产地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万元,按照当年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限额20万元。(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6、现代中药工业项目扶持。新建和扩建中药工业项目(含以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的药品、食品、化妆品等),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享受不同扶持政策。(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7、药品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扶持。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获得三类以上国家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在我县注册投产且在约定期限内达到约定目标的,可申请研发后补助,一类新药补助300万,二类新药补助200万,三类新药补助100万;新药销售额进入全省前10名的,可申请一次性奖励,一类新药奖励 90万元,二类新药奖励60万元,三类新药奖励3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限额500万元。(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8、药品技术转让扶持。

1)企业通过在研药品权属转让、新药技术转让或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在我县注册投产且在约定期限内达到约定目标的优势药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实际转让费用的30%对该品种批文持有企业给予奖励,单个品种仅支持一次。(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2)通过生产技术转让,在我县注册投产且在约定期限内达到约定目标的普通药品,每个品种给予批文持有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9、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生产扶持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我县企业生产上市许可药品,自产品开始生产三年内按对本级财政贡献额的70%给予受托企业奖励。(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10、中药保健品扶持。企业通过研发或转让取得中药保健品批文,在我县注册投产且在约定期限内达到约定目标的,每个品种给予批文持有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11、药品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扶持。对在我县注册生产的新药,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奖励;新进入国家、省级(不局限安徽省)医保目录,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12、大品种扶持。对在我县注册生产的中药药品、食品、化妆品等产品,单品种年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13、标准制定扶持。对主持起草制(修)订中药类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在标准文本正式批准发布实施后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14、科研平台建设扶持。对于新组建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符合省市共建条件的企业实验室,连续3年,每年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15、现代中药物流项目建设扶持。对集中式仓储建筑面积达30000平方米以上的现代中药物流项目,冷库仓容达5000吨以上的冷链中药物流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的补助。支持中药物流企业创建国家级物流企业,对首次获批1A、2A、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16、电商企业销售扶持。凡在我县注册的电商企业,自营或进驻天猫、京东等全国知名电商平台,或利用其他线上渠道销售我县中药材及中药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超 1000万元以上,且网销额被省商务厅监测平台纳入霍山统计数字的,一次性给予网上交易额1%的奖励,上限100万元。(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17、中医药文化旅游、交易市场、健康养老项目扶持对新建中医药文化旅游、交易市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包括项目用地取得成本)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中医健康养老项目扶持政策参照《霍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霍政秘〔2021〕25号,咨询电话:5025551)

18、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扶持。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 40%,省、市(县、市、区)各按 50%分担,单个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 3 年。(皖发改产业函〔2022〕169 号,咨询电话:0564-5025551)

19、中药深加工产品研发制造扶持。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 40%,省、市(县、市、区)各按 50%分担,单个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 3 年。(皖发改产业函〔2022〕169 号,咨询电话:0564-5025551)

20、中药材加工“共享车间”建设扶持。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 40%,省、市(县、市、区)各按 50%分担,单个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 3 年。(皖发改产业函〔2022〕169 号,咨询电话:0564-5025551)

21、区域中药院内制剂制备中心建设扶持。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 40%,省、市(县、市、区)各按 50%分担,单个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 3 年。(皖发改产业函〔2022〕169 号,咨询电话:0564-5025551)

22、中医药研究院建设第一年仅授牌,不奖补。后续根据运营绩效评定结果,第二年最高奖补 400 万元,第三年最高奖补 300 万元,第四年最高奖补 200 万元。对运营绩效评定为优秀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奖补;对运营绩效评定为良好的,按最高金额的 80%给予奖补。省、市各按 50%分担。(皖发改产业函〔2022〕169 号,咨询电话:0564-5025551)

23、中医药研究院建设扶持。第一年仅授牌,不奖补。后续根据运营绩效评定结果,第二年最高奖补 400 万元,第三年最高奖补 300 万元,第四年最高奖补 200 万元。对运营绩效评定为优秀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奖补;对运营绩效评定为良好的,按最高金额的 80%给予奖补。省、市各按 50%分担。(皖发改产业函〔2022〕169 号,咨询电话:0564-5025551)

24、中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对经评定的中药产业公共服务项目,按其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 20%予以补助,最高 500 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 50%,项目建成运营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皖发改产业函〔2022〕169 号,咨询电话:0564-5025551)

25、中药新药研发扶持。按照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费用的 20%给予补助,最高 500 万元。(皖发改产业函〔2022〕169 号,咨询电话:0564-502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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