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政策清单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6-02 17:04信息来源:霍山县政府办 字体:[  ]

市场监管政策清单

 

1、对获得新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给予每件3万元奖励,同一国外发明专利经2个(含2个)以上国家授权的,给予6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2、对获得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每件2万元奖励;企业从县外受让发明专利用于生产、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运用的,给予每件2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3、对获得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的职务发明人,给予每件0.5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4、对获得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验收合格的,给予10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5、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6、对代理本县发明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授权量达到20件(含20件)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达到30件(含3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7、对新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且在本县范围内从事专利工作的人员给予0.5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8、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9、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10、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人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11、对新认定的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申请人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和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12、对新核准注册的国际商标给予每件2万元奖励,同一国际商标经2个(含2个)以上国家(地区)注册的,给予4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13、对新认定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新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14、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15、知识产权专员所在企业每授权1项发明专利,奖励本企业知识产权专员500元。(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16、对将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给银行或担保机构的,贷款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贷款利息补助,贷款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贷款利息补助。(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17、对开展国内、涉外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维权(包含诉讼、仲裁、行政处理)并胜诉的县内企事业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国内维权2万元、涉外维权5万元补助。(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18、对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开展专利导航、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通过评审验收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达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19、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商专股,联系电话:50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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