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0-07-14 00:00作者:管理员 字体:[  ]

2008年,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责任单位: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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