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网站首页
部门动态
图绘民生
政策措施
公开公示
一线传真
基层话民生
他山之石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专题专栏
>
民生工程
>
民生沿革
>
2008
一、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0-07-14 00:00
作者:管理员
我要纠错
字体:
[
大
中
小
]
在现有农村低保制度基础上,实施扩面提标。2008年将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683元提高到860元;增加农村低保对象49.2万人,全省保障人数达到180.1万人。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