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就业技能培训工程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2-04-20 00:00作者:管理员 字体:[  ]
  各市县均有选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技能训练和职业能力培养。农村劳动者自主选择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不同的职业工种(项目)分别给予补助。在技工院校等就读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专业为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毕业时每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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