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2-04-20 00:00作者:管理员 字体:[  ]

  从2010-2012年,新建、扩建61个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新增床位5400张,使全省每个县都有一所设施较完备、功能较齐全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以满足孤残儿童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需求。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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