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2-04-20 00:00作者:管理员 字体:[  ]

  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月80-14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符合政策的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每人每月110-145元的特别扶助金。将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半边户”的农村户口一方纳入奖扶对象,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纳入特扶对象。 
  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