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设立建档标准,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按不超过10个月当地城镇低保标准为25户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镇低保标准为15名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按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为符合条件的25户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