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动力。专访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发改系统党委书记雷军的专访。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发改系统党委书记雷军: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
县发改委将紧紧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规定,采取更多务实举措,会同各部门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困难,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是按照“依法依规,热情周到,有求必应,注重实效”的原则,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民营经济工作,持续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问题解决渠道。二是切实履职尽责,在项目立项、节能审查、信用修复、资金争取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便利,破除准入壁垒、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深入抓好宣传贯彻,围绕社会各界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法律条款,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普及宣传和教育培训,积极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