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商务政策清单
1、对年度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单位(不含以前年度退出),在县区财政投入的同时,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六限上培育组〔2020〕2号)
2、对年度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单位,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奖励;(六限上培育组〔2020〕2号)
3、对已在库限上商贸单位,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20%(含20%)以上,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六限上培育组〔2020〕2号)
4、推动商贸服务业稳销稳供。对在库限上单位一季度零售额同比增加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一季度餐饮营业收入同比增加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六政办秘[2022]17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