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公示公告

致全县电力用户节约用电倡议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12-22 11:06信息来源: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居民朋友们:

今年冬季全省电力供需形势依然紧张。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倡议全社会联合行动,共同做好节约用电、错峰用电。

一、机关单位率先节电

各单位要带头建设节能型机关,带动全社会节约用电;减少空调开启时间,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制热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严格控制办公楼装饰景观照明,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尽量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出门随手关闭电灯、切断办公设备电源,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降低待机能耗;办公场所3层楼及以下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

二、工业企业科学用电

工业企业要积极配合电力调度,严格执行需求响应、轮休轮停、有序用电等负荷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通过计划检修、企业轮休、调班运营等方式错避峰让电,主动支持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避免设备空载运行,不启动高耗能设备,规范使用好空调、照明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减少非生产、非必需用电,最大限度节约电力电量。

三、公共场所合理用电

提倡商场、酒店、写字楼等场所在用电高峰时段自觉减少使用或停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非必要照明灯具,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电器;参照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0℃;提高员工节约用电意识,做到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随走随关”。汽车站、公交站等交通场站加强节电管理,合理优化空调温度和照明灯开启数量。

四、景观照明控制用电

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路灯;严禁运行单纯展示城市形象的“灯光秀”,减少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物等装饰性景观照明及各类广告灯用电。

五、居民用户节约用电

鼓励广大居民在家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长明灯,尽量使用高效率、低能耗电器;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和频次;不使用电器时彻底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电;在7点至9点、16点至21点负荷高峰时段主动错峰用电,电动汽车、电瓶车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

我省目前实施的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每日22点至次日早8点,居民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25元,其余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上涨0.03元,鼓励居民自愿选择(可在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

绿色低碳,节能先行。节约用电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每一个人的支持。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珍惜节约每一度电力资源,携手共同打造绿色环保、节能低碳的生产生活环境!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