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荐十佳乡镇(街)食安办及十名食安办优秀工作者的通知》(六食安委〔2023〕6 号)要求,经乡镇人民政府自主报名,县食安办研究后,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 十佳乡镇食安办
霍山县磨子潭镇食安办
霍山县衡山镇食安办
二、 食安办优秀工作者
彭海燕(霍山县落儿岭镇食安办)
刘大菊(霍山县下符桥镇食安办)
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食安办反映。
联系电话:0564-5027279。
2023年9月27日
霍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