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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2-01 16:41信息来源: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单位消防管理不落实。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员工不掌握“一懂三会”,未组织新入职人员岗前消防培训。灭火演练针对性不强,疏散现场无人组织。具有承包、租赁或委托关系的场所在合同中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责任以及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统一管理。

(二)违规生产经营。

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春节长假及营业期间违规施工改造的,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氨制冷设备的。

(三)防火分隔不到位。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之间未严格防火分隔,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足的;冷库尤其是地下冷库与其他建筑之间未严格防火分隔的;下店上宅住宿人员3人以上的未严格防火分隔的。

(四)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

人员密集或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场所违规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的;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未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备消防器材,并在场所主入口和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的;动火作业人员未依法持证上岗,未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动火结束后,未继续监护半小时,确保安全的;随意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是否违规在场所内、公共门厅、楼梯间、走道、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

(五)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

(六)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的。

(七)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的。

(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装饰装修的;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三、整治要求

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一次自查自改,组织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电气燃气检查、一次全员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以上活动均应记录、存档、备查。凡发现存在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并视情况将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通告

霍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霍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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