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霍山县G529陡沙河至包家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征用霍山县太阳乡双河村双河口组、连二塘组、尹家湾组及船仓村岳家山组、天鹅岭组、丁家老屋组部分土地,现迁移该地块土地上的坟茔。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迁坟期限:自2024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止。
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的坟主在公告日期内到太阳乡双河村委会、船仓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并迁移至太阳乡杨家河村公墓。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太阳乡人民政府:余先生(18456411555)
双河村委会:杜先生 (18919741263)
船仓村委会:张女士 (19156983620)
太阳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