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公示公告

霍山县综治中心公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6-23 16:23信息来源: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六尺巷工作法”,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霍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综治中心)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打造了集引导受理、多元化解、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已实质化运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治中心职能定位

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着眼“安全”问题,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

县综治中心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霍山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

    二、综治中心入驻部门

县综治中心按照 “集中办公+协同联动” 形式,采取四种模式入驻,实现资源力量的合理配置,满足应急处突的现实需要。

1.整体入驻:县信访局、县综治信息中心

2.必须入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诉调对接团队、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3.派员常驻:公安、住建、民政、农业农村、城管等重点行业部门,有关社会组织

4.随叫随驻:纠纷双方当事人所属乡镇及县直单位等

    三、综治中心服务事项

服务名称

范围服务

所需材料

受理导引

所有来访群众首站综合接待、受理、分类、分流、导引。

1.诉求材料或申请;
2.
居民身份证,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有代理权的证明;
3.
与诉求相关的完整证据材料。

公共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
2.
司法确认;
3.
法律援助;
4.
申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
5.
咨询解答法律相关事项。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有代理权的证明;
3.
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如有能够说明经济状况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
4.
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5.
现场咨询,无需提交材料。

矛盾纠纷调解

1.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如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邻里纠纷、家庭婚恋纠纷、经济纠纷、林地土地纠纷等)并组织调处;
2.
提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综合服务,实行一站式多元调解。

1.现场填写申请书;
2.
居民身份证,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有代理权的证明;
3.
与诉求有关的证据材料。

仲裁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民商事合同争议进行仲裁。

1.仲裁申请书;
2.
身份证,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有代理权的证明;
3.
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行政裁决

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

1.行政裁决申请书;
2.
身份证,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有代理权的证明;
3.
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行政复议

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等行政行为依法审查办理。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
身份证,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有代理权的证明;
3.
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复印件;
4.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诉讼服务

1.提供诉讼服务、解答;
2.
告知诉讼所需材料;
3.
提供起诉状模板和引导诉讼(比如起诉状格式审查);
4.
证据清单规范(说明证据原件与复印件的提交规则);
5.
诉讼费用计算、保全申请流程等。

1.申请书;
2.
身份证,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有代理权的证明;
3.
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

检察服务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
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
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和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不服的申诉;
4.
受理国家赔偿、司法救助。

1.申请书;
2.
身份证,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有代理权的证明;
3.
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

心理咨询

提供心理问题咨询、心理测评、危机干预、心理疏导。

现场咨询,无需提交材料。

信访接待

接待各类信访事项。

1.诉求信;
2.
身份证,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有代理权的证明;
3
与诉求相关的证据材料。

其他服务

综治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服务事项。

    四、办公地点、服务电话

办公地点:霍山县霍山大道与纬三路交叉口西南120

服务电话:0564-5101110

    五、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县综治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竭诚为人民服务。感谢全县广大居民朋友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霍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5623


有矛盾纠纷 到综治中心

    附:16个乡镇综治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乡镇

地址

联系方式

衡山镇

霍山县衡山镇诸佛庵西路106号(衡山镇西城中心小学向前50米)

0564-3908231

与儿街镇

与儿街镇与儿街社区街道28-6号。

0564-5461002

佛子岭镇

佛子岭集贸市场对面

0564-3900697

下符桥镇

下符桥镇人民政府对面(符桥大道与为民东路交叉口东南80米)

0564-5412456

但家庙镇

大张公路北侧镇政府东侧

0564-5417016

单龙寺镇

霍山县单龙寺镇318省道与332省道交叉口西南40

0564-5666661

东西溪乡

六安市霍山县横太路霍山县东西溪乡中心学校西侧约190

0564-5643311

磨子潭镇

霍山县龙井冲路与066县道交叉口西南120

0564-5421581

大化坪镇

大化坪镇林业站大楼

0564-5643308

漫水河镇

漫水河镇街道常青桥头向东100

0564-3896009

落儿岭镇

霍山县落儿岭镇街道(G346北)

0564-5566588

上土市镇

霍山县318省道旁上土市镇政府院内

0564-5711321

黑石渡镇

霍山县黑石渡镇迎宾大道黑石渡镇人民政府斜对面

0564-5247025

诸佛庵镇

诸佛庵镇012县道与086乡道交叉口南300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面

13865747636  18098779060

太阳乡

霍山县太阳乡街道同心路太阳乡人民政府西侧二十米

0564-5751450

太平畈乡

霍山县太平畈乡政府西侧综治中心

0564-5731386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信息